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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找代理孕母 她花200萬....老公還跟別人跑!

TVBS
更新於 2018年12月15日05:59 • 發布於 2018年12月15日05:59 • TVBS新聞
徵信業者爆料,一名40多歲的太太未依正當管道找代理孕母,花了大錢,老公還變成別人的。示意圖/TVBS

台灣法律規定,若婦女想要有孩子,要找代理孕母幫忙,必須到國外機構辦理。但徵信業者砲哥(化名)向媒體爆料,有位太太未依照正當管道找代理孕母,結果花了大錢,老公還變成別人的。

據《三立》報導,砲哥表示,一名40多歲的太太因無法懷孕,決定尋求代理孕母幫忙,但她卻不依正當管道找代理孕母,聽到有位20幾歲的年輕女孩願意做代理孕母,就直接同意讓她和丈夫關在一起相處一個月,讓女孩成功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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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小孩順利出世,也登記在太太的名下,但丈夫的行為舉止卻變得非常奇怪,手機也多上了好幾道鎖,太太決定找上徵信業者幫忙調查,最後砲哥也發現丈夫確實「有姦情」。

砲哥和太太一路跟著丈夫到汽車旅館,竟發現小三就是當初收了200萬元的代理孕母。太太想提告,卻因為找代理孕母的程序不當,擔心引來更大的法律糾紛,只能選擇當面和小三談判。

太太為了挽回婚姻,決定再給小三100萬,要求她再也不能跟老公見面,否則就會提出告訴。但砲哥指出,小三清楚知道正宮不敢提告,過了一陣子後,小三還是回到丈夫的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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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編輯/鄭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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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5
  • ♚♜✪靚ᴰᴮᴹ 𝖌𝖎𝖓
    真爽
    2018年12月16日04:54
  • Hank
    天道⋯不會生就離吧!少在那説鬼道理了。
    2018年12月16日04:01
  • 鄭勛升(影武)
    還是要告,不然被吃死死
    2018年12月16日03:59
  • 盈潔
    可憐
    2018年12月16日03:51
  • 維維貓🐾
    這孩子又不是她的種是老公和小三的,和領養有什麼不同找代孕幹嘛。
    2018年12月16日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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