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彰化縣男子陳宏嘉,因懷疑兼職演鄉土戲、在八大行業工作的同居人陳女與男客有曖昧關係,掐死陳女後,又把僅10月大雙胞胎兒子丟進洗衣機悶死,再拿陳女的錢泡網咖吃喝玩樂,一、二審都認定陳觸犯兩公約的「情節最重大之罪」,依殺人罪判陳死刑,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改判陳無期徒刑,檢方和陳男均不服上訴,最高法院今判決駁回,陳無期徒刑定讞、逃死。
2019年11月3日,台中市中區一棟住商混合大樓飄出屍臭味,警方獲報破門,見陳女陳屍床上,兩名10月大的雙胞胎兒子躺在陳女懷中,已死亡數天之久。警方依監視器畫面顯示,陳女的同居人,雙胞胎之父陳宏嘉,頻繁進出此出租房間內,懷疑他是兇手,同月8日中午,警方在彰化縣一家網咖抓到他。
檢警調查,原本在加油站打工的陳宏業,2019年8月下旬失業,在家照顧雙胞胎兒子,他因懷疑兼差演本土戲、在八大行業工作的陳女與男客曖昧,2019年11月3日與陳女吵架,情緒失控掐死陳女。陳女死亡約12小時後,他又再痛下殺手,將雙胞胎兒子丟入洗衣機,用衣物悶死,之後逃離現場,台中地檢署提起殺人罪公訴,聲明判處死刑。
台中地院審理認為,陳男情緒失控殺陳女,又殺害2名兒子後,為求掩飾,刻意調低冷氣溫度、噴灑香水,更與友人四處吃喝玩樂,被害人家屬無法宥恕,陳男也沒有尋求和解之意,不見他有誠摯表示懺悔的態度,行為殘忍之至,惡性重大至極,視人命如草芥,對社會安全危害性極為重大,已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罪」,殺害陳女部分,判刑13年,殺害雙胞胎兒子部分判死刑,合併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上訴後,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陳男殺害陳女及兩名兒子,手法冷血、泯滅人性,令人髮指,罪無可逭,維持一審死刑判決。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高中高分院更一審認為,陳男年幼時,歷經父親酗酒家暴等成長過程,他本身能力就差,又有失業、陳女與男客曖昧等壓力挫折,都缺乏家庭與社會的支援。
另外,陳男沒有與死者家屬和解,但願用母親遺留的不動產,全部賠償給死者親人(陳女的母親等人,價值尚需評估),並已由兄長變賣部分田產,償還台中地檢署補償死者親屬的犯罪被害人補償金328萬餘元,顯示他悔悟且積極彌補損害,改判無期徒刑。
檢方、陳男均上訴最高法院,其中,陳男指稱並非計劃性殺人,實因患適應障礙症所致,原判決認定其犯行是「情節最重大之罪」,有所違誤,最高法院均不採信,判決陳無期徒刑定讞。
Randy 這種垃圾要立判死刑!
09月19日08:45
Y.R 這都不用死刑。哈哈果然垃圾政府。恐龍法官
09月19日08:46
彭哥 現在的法官都完全不會讓廢死的塔綠班失望。
09月19日08:45
fanny 這種法院可以關門了,
法官太好當了,全部判無期徒刑,我也會
09月19日08:48
Jason 啊…這種人變人礦我相信是沒人會反對的啦
09月19日08:45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