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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案社工上銬被轟作秀!北市警解釋:擔心她做出脫序行為或自傷

太報
更新於 03月13日03:44 • 發布於 03月13日03:39 • 張羽緹
兒福聯盟陳姓社工,被列為偽文、過失致死罪被告,警方逮捕上銬後移送北檢偵辦。呂志明攝

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虐死,台北地檢署昨天將陳姓女社工列為被告,引發社會關注。檢警昨(3/12)搜索兒福聯盟辦公室並持拘票帶回陳姓女社工,訊後依涉嫌偽造文書、過失致死罪將她上銬移送台北地檢署。外界普遍認為警方上銬違反比例原則;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也在臉書發表聲明,嚴正抗議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對此,警方回應,此案檢方有開出拘票,警方依法拘提,並依照相關規定合法上銬。

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先質疑,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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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負責拘提社工的台北市警方指出,由於此案檢方有開出拘票,警方依法拘提,並依照相關規定合法上銬。且因陳姓志工被警方通知其到案後,她因感到內疚,偵訊時頻頻落淚啜泣,情緒非常不穩,警方也擔心其做出脫序行為或是自傷,為了安全維護,才因此決定將她上銬。

有警官指出,此案是全國矚目焦點,所有人都盯著整個過程,因此警方動作必須合法謹慎,警官坦言,上不上銬都會陷入父子騎驢的窘境,上銬會有人質疑違反比例原則,不上銬會有人質疑有特權,因此警方只能以常態性原則及合法性行事,並兼顧當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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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0
  • Helen Liu
    本來就可以上手銬啊 這人從證人轉被告,誰知道會不會精神失常
    03月14日04:01
  • Emerson Tsao
    依法上銬錯在那? 上銬怠惰社工跟我們尊敬敬業社工是兩回事
    03月14日00:47
  • 🇹🇼延章。
    兒福聯盟董事長林志嘉曾是綠營台聯黨袐書長兼任黨主席二屆及曾是綠營民進黨立法院長派任擔任立法院祕書長,是位標標準準李登輝及蔡英文派系綠蛆行事作風,出事了就開始動用一大堆民進黨的側翼司改會及御用醫生律師打手和御用網軍又出來洗風向了,並全力推給警察並抹黑藍營新北市市長新北市府社會局和台北市市長台北市府社會局與兒福聯盟藍營董事。 其實蔡英文政治支票大跳票,如果蔡英文政府官員嚴格執行社會安全網的兒童保護法,上述中央政府官員及地方單位官員與民間組織主掌者都要負責任的,別再互相抹黑指責。
    03月13日21:43
  • WOW
    越解釋越黑
    03月13日17:46
  • ⓇⒾⓉⒶ 🄺🄴🄽🄶
    可以繼續在遺體旁邊嘻笑啊,垃圾陳社工。虧你爸還是神父,虧心事造假探視資料做太多,真是丟人現眼,難怪被天收吧?
    03月13日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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