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新制爆發院檢爭戰。台中丁姓工人酒後開壓路機不慎輾死同事,台中地檢依酒駕致死罪起訴,但台中地院認為,該案是「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應由國民法官審理,檢方起訴違反法令,判決不受理;檢方則上訴,指地院逕自不受理才違反法令,此案刑成台中院檢互指對方「違反法令」,案經台中高分院認定,檢方缺失可補正,判決發回台中地院。
檢方起訴指出,2020年底某日下午4時許,丁男喝酒後駕駛膠輪壓路機在工地施工,因酒後注意力下降,倒退行駛時撞上後方同事,送醫急救死亡,警方到場時丁男酒測值0.44毫克,檢方認定丁涉犯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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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認為,依新公布施行的《國民法官法》規定,「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適用國民參與審判程序,由該院國民法官專庭審理。但本案檢察官逕依普通程序提起公訴,起訴程序違背規定,且無從補正,就丁被訴部分,應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不經言詞辯論,逕諭知不受理判決。
檢方不服提出上訴,主張《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83條、第85條及刑訴法規定,起訴程序違背規定,屬可補正範圍,且從法理可知,應行國民參審案件,若有違反卷證不併送規定,法院「應通知檢察官取回」但一審不受理判決,卻無任何論述,也未優先依《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通知檢察官取回卷證、更正起訴書內容,反控地院才違反法令。
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本案確實應為國民參審案件,台中地院應依《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83條規定,通知檢察官取回卷證,非屬不能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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キラ 不管他駕駛什麼
酒後就是故意的
這有什麼好爭的
03月03日00:31
Wade 死刑啊,有什麼好爭的
明明就是可以判斷選擇之行為
你要選擇違法酒駕,怪誰?
喝醉酒有人強迫?
喝了酒又開車有人強迫?
大家都知道酒駕違法,也可以找代駕
撞死人了,就負責啊
成年人了,又不是兒童
03月03日01:07
tigerhung 法匠
陪審團是歐美失敗的制度,為這爭論,是傻子嗎!台灣真的是傻子不夠騙咧!
03月03日01:31
華仔 殺人償命、以血還血
03月03日02:03
原 事實不就ㄧ樣 審理為何不直接變更 或上級指定
03月03日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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