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酒後撞死單親爸,遭台北地院國民法庭判7年2月,他上訴二審,成為司法首例。高院今開庭,李佳修拚交保,不但向法官保證「不會跑」,還強調願戴電子手環、到警局報到及提出20萬保金。律師則舉出台北、高雄的酒駕致死案例,表示類似案件都獲交保,沒有羈押必要;但檢方認為他仍爭辯是否「自首」,且當初叫人頂罪,主張羈押。合議庭將評議決定。
檢方查出,李佳修沒有汽車駕照,去年11月深夜開車到北市夜店狂飲,翌日凌晨3點多到酒店續攤,凌晨4點飲宴結束,曾姓少年開著李男的BMW載他離開酒店,李男旋即要求曾姓少年換手讓他開。不過李男酒駕又超速,行經行政院旁地下道時,急撞前方王姓單親爸的車,導致王男不治。
李佳修從案發後遭羈押迄今已經超過1年,北院國民法庭今年7月28日判他7年2月,他上訴二審後仍遭裁定收押,但羈押期12/27屆滿,承審合議庭將決定是否再延長羈押。
受命法官今天提訊李佳修開庭,原本就壯碩的他,身形變得更圓潤。
法官問李佳修對於羈押有什麼意見,李佳修委屈地說,很希望可以交保,因為這樣就能趕快工作賺錢,賠償被害人。他還主動告訴法官,如果能交保,他願意戴「電子手環」和配合警局報到。法官問他,「能夠籌出多少交保金?」他頓了一下之後表示,希望在20萬以內。
從國民法庭就一路協助李佳修辯護的委任律師范偉峻補充說,李佳修希望能在判刑確定、正式入監執行前,先工作賺錢一段時間,他也是希望趕快籌措和解金。
范偉峻表示,現在已有不少起國民法官判決的酒駕致死案,但觀察同類型案件,例如今年5月發生的台北實習律師酒駕致死案獲20萬元交保(台北地檢署交保,案件偵查中),今年8月高雄也有酒駕男撞死騎士後肇逃,也獲10萬元交保(橋頭地檢署聲押後,法院交保10萬元)。他認為,李佳修在二審也認罪,應該沒有羈押必要。
但二審公訴檢察官廖先志卻不這麼認為,檢方主張,李佳修到現在還是繼續爭執是否符合「自首」要件,而且他案發時不但攻擊警察,還找人頂罪,顯示仍有串滅證的可能性,建請法院繼續羈押。
由於李佳修涉犯重罪,法官望向李佳修,非常嚴肅問他,對於「逃亡」有什麼意見?如果交保會住哪裡?李佳修堅定回應法官,「我不會逃跑!」他解釋,案發前原本和女友租屋同居,現在已經退租,可節省一筆開銷,他預計搬回家裡和父母一起住,如果真能交保,他會趕快回到工地上班賺錢。
法官表示,將由合議庭評議後決定是否續押,訊後諭知李佳修還押台北看守所。
噹然話 這就是今日陽痿司法下的台灣人民~~~
愛害者早已屍骨寒涼 親屬們流乾了眼淚。。。
加害者卻還活蹦亂跳 享受著奢侈的呼吸!!!!!!
2023年12月07日09:25
Jacky 司法已死。
2023年12月07日12:15
Chen_yiyi 咦?這樣?現實還真的比小說魔幻,原來不用死刑喔?那不就變相鼓勵酒駕?
2023年12月07日12:07
Kevin 不用關呀,死刑
2023年12月07日12:34
哇系散甲郎 怕死還要:違法。斃了啦!這種人教出來的小孩,又是一個哀~~~
2023年12月07日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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