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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老闆收「每月15萬酬勞」查人妻行蹤!勾結台中警察幫忙查個資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4年06月16日03:29 • 發布於 2024年06月16日03:30

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給予洩密的楊姓偵查佐緩起訴處分。(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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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給予洩密的楊姓偵查佐緩起訴處分。(圖/翻攝畫面)

台中某徵信公司洪姓負責人每月以15萬元接受一名黃姓人夫委託調查前妻的行蹤,但由於前妻疑似交往的對象有刑案前科,於是洪男便找來熟識的台中市警局楊姓偵查佐幫忙調查,違法查閱前科紀錄、行車路線等。台中地檢調查時2人均坦承犯行,其中楊姓偵查佐違法查詢個資的部分,檢方給予緩起訴,另外洪男因已有4次犯行,檢察官認為他違反個資法2次,偽造文書罪2次,依法提起公訴。

據起訴書指出,洪男在台中經營徵信公司,每月以15萬元價格接受黃男的委託,洪男與黃男在2020年4月、5月時趁黃妻去廁所時,趁機拿取黃妻的手機,由洪男安裝名為「楓葉」的木馬程式,隨時可接收黃妻與他人的聊天記錄,2人還把具有定位追蹤訊息通報功能的GPS定位追蹤器1組,安裝黃妻的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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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給予洩密的楊姓偵查佐緩起訴處分。(圖/翻攝畫面)

▲台中地檢署給予洩密的楊姓偵查佐緩起訴處分。(圖/翻攝畫面)

而洪男因與時任台中市刑大的楊姓偵查佐相識,2020年7月時,黃男認為妻子與某男子過從甚密,因此委託洪男追查這名男子的個資,而洪男又轉往委託楊姓偵查佐協助。這之間楊男明知違反規定,單仍從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以「偵辦刑事案件」為由,查詢陳男的照片與刑事前科,再用手機傳送予洪男,由洪男轉交給黃男。

另外,洪男2023年時為了幫員工討債,他也委託楊姓偵查佐查詢某小貨車的行駛動線軌跡,楊男又以以「偵辦刑事案件、毒品」等理由,登入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查詢相關資訊,但因車牌辨識錯誤,無取得正確資料。

黃男得到與妻子過從甚密的對象資料後,他將這些事透露給妻子知道,黃妻查覺有異而報警,全案因此曝光。台中地檢署偵辦時,洪男與楊姓偵查佐都坦承犯行,楊獲得中檢的緩起訴處分。但中檢認定洪男已觸犯2次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保護法)、2次共犯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對洪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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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9
  • Felix
    價格沒喬好而已 全台灣徵信社的資訊 本來就都是警察在查的
    2024年06月16日08:37
  • 警察知法犯法還緩起訴,真的是恐龍司法耶
    2024年06月16日09:05
  • 卓振榮
    警察就是私人徵信社領2份薪水,公務員犯罪不是加重2分之1嗎,怎麼没有判刑,至少也公物私用,難道披著羊毛的狼嗎?地檢署不用偵辦嗎???
    2024年06月16日10:13
  • 阮裕勝
    都已經是前妻了,你還找徵信社調查前妻行縱,你有病嗎?就算人家找男人上床,你連抓姦都沒有資格,有錢沒地方花嗎?
    2024年06月16日09:12
  • 葉俊良
    都是一群智障者
    2024年06月16日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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