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透過女子王宣尹介紹,以5萬元兜售金融帳戶給男子梁鈞傑,後來因帳戶使用問題磨擦,陳在桃園溫州公園遭圍毆,2022年10月凌晨橫死街頭。台灣高等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梁鈞傑12年6月、王宣尹11年6月徒刑,共犯施杰宇、羅烜華因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分別處10年4月、8年徒刑。
本案源於王宣尹引薦陳姓死者賣帳戶給詐騙集團,但雙方為了「5萬元是一次性買斷或月租費用」鬧翻。梁與王女為了誘使陳出面退還5萬元報酬,2022年10月4日晚間由王女傳送「心情不好」的簡訊給陳,邀他到住處聊天,陳不疑赴約。
王宣尹通報梁鈞傑,梁得知後即與施杰宇等4人到場,將陳押上一台轎車,王女趁隙離去。陳姓死者被押往桃園大園毆打,到場施暴的人更多了,大夥兒分別拿金屬製棍棒、木棍或徒手、徒腳圍毆陳1個多小時,梁鈞傑、羅烜華警告陳不得報警、就醫。陳事後被載到溫州公園,因顱內出血、橫紋肌溶解症及皮下多量出血而死亡。
民眾發現有人倒臥公園,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查獲梁鈞傑、王宣尹、施杰宇、羅烜華、柳孟男、劉家豪、徐峻傑、陳昱霖與林姓、吳姓少年。
桃園地院審理時,王宣尹將責任推給陳姓死者,稱陳賣金融帳戶收了5萬元,事後又把帳戶註銷,導致帳戶沒辦法用,「這是不對的行為」。她表示,梁想把5萬元討回來,因為相信梁會以和平方式解決問題,便幫忙約人,沒有想過陳會被打。梁、施承認傷害致死,否認殺人,而羅則說只是到場助勢。
桃院依傷害致死等罪判處梁12年、施10年、羅8年徒刑,而王女僅被依傷害罪判10月徒刑,死者母親批「太扯了!還有天理嗎?」一審判決後,檢方和被告皆上訴。
高院審理時,王宣尹經傳喚卻不到庭,以一造辯論判決。高院認為梁鈞傑因用來詐欺的人頭帳戶糾紛,就夥同十多人犯案,而王宣尹明明知道這件事,卻利用陳姓死者的信任誘騙對方出面,還把他交給眾人「處置」;施杰宇、羅烜華參與暴力,最終導致陳死亡,這些人的危害重大,應責罰相當。
高院審理的4名被告中,王宣尹的刑度一、二審差異最大,從8月改判為11年6月徒刑。高院指王女始終不認罪,面對死者家屬時還翻白眼或丟紙、雙手交叉置於胸前回應,態度甚劣。
因桃園地院僅認定王宣尹犯傷害罪,高院認為王女雖未實際參與毆打,但她曾跟梁鈞傑說「(陳)車禍龍骨有受傷,如果他反擊,往痛處打」,可見知道眾人會圍毆陳。王宣尹曾和李姓友人通話,提到「我哥(梁鈞傑)剛打來,好像很慘呢……打來問我人要不要帶走,帶他去看醫生…不覺得我哥會讓他活」。
李菲特 殺人最重只判12年,硬要幫辯護是傷害致死,法官是犯罪者御用嗎?
02月19日22:38
陳 人命很賤嗎?殺人判這樣輕判
全民公投死刑執行死刑
廢死滾吧!
02月20日06:43
Allen 廢物,才5萬就要殺人
02月20日00:53
hao 原來是葛
02月20日06:01
豐 政府在那裏,少將偷洗衣機判12年,清潔隊員侵占3.8元被判五年,政府的良心在那做個詐騙都沒他們的重,被騙者還要打官司才能證明自己的錢,才能拿回來,這政府不是若弱是墮弱,
02月20日05:36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