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某校長涉出差期間性侵其他單位女職員,當事人家屬指控縣府處理態度消極,監委申請自動調查。縣府回應尊重並配合,接獲檢舉就指派督學了解,已外聘專家學者展開行政調查,絕無延誤或怠忽,會秉持毋枉毋縱原則儘速釐清事實。
據了解,被指控的是一名國小校長,與被害女子並非校內同事,但兩人支援同中心的行政業務有聯繫,因此熟識。被害人丈夫20日由民進黨立委陳培瑜、花蓮縣議員楊華美及婦女團體陪同,在台北召開記者會指控縣府主管機關處理態度消極。
被害人丈夫稱,其妻去年11月21、22日因公出差到北部,同樣參與會議的這名校長邀請會後餐敘,他的妻子與會,後續不勝酒力被帶到汽車旅館發生性侵事件,但去年12月5日投書縣長信箱,縣府回應要等司法程序結束再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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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議員楊華美質疑,行政調查與司法訴訟是兩件事,且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當主管機關知悉就應該立即處理,縣府有做嗎?
監委紀惠容今天表示,就近日新聞報導花蓮縣政府的調查處理程序,已明顯違反相關法令規定,將調查縣府是否未善盡督導責任,以及校長及相關人員的行為是否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規定,而應予解聘、免職等處分。
「尊重監委調查權,也會配合調查。」花蓮縣府教育處表示,接獲檢舉當下就派督學了解,考量尊重當事人採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因此回覆待司法程序結束會依規定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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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表示,被指控人為校長,言行應有更嚴謹標準,因此縣府上月6日外聘專家學者,籌組5人專案調查小組,還在行政調查程序中,將儘速釐清事實,並追蹤雙方司法案件進展,依規定究責,調查結果出爐也將公開透明向社會各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