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剛過,時序進入春酒旺季,近日天氣寒冷,民眾進補飲用含酒精飲料或食用含酒精食物機會增加,桃園警分局規劃各項勤務加強取締酒後駕車,並利用各項活動場合做交通安全宣導,以防制酒駕交通事故發生。
龍安派出所昨(6)晚於桃園區中山路執行酒駕路檢時,發現詹姓駕駛(34歲)開車不穩,攔查時發現渠臉色紅潤且渾身散發酒氣,立即請渠下車接受盤查並施以酒測。
不料,詹男跳針表示沒喝酒不願配合檢測,並打電話給眾親朋好友訴苦,表示遭警方為難,足足花了半小時他才表明拒測,員警立場堅定告知拒測法律效果後,當場開單告發,將裁處罰鍰18萬且吊銷駕照,車輛移置保管並拆卸汽車牌照查扣2年。
埔子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在桃鶯路發現王姓男子騎乘機車轉彎未打方向燈,攔查後發現王男身上散發酒氣(46歲),經檢測後酒測值為0.20mg/l,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外,機車牌照查扣2年並吊扣駕駛執照,根據王男自述因天氣冷,騎車前有喝了米酒暖身,不料卻因為交通違規被警察攔檢並酒測值超標!
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是提升用路人安全的關鍵,酒後駕車肇事案件經常受到高度矚目,一直是警方防制重點項目,桃園分局昨(6)晚於轄區內擇定高發事故路口實施封鎖式路攔檢勤務,並於容易超速路段架設移動式照相機,針對酒駕、超速等重大違規加強取締告發,希望藉由嚴正執法作為,提升防制相關交通事故成效。
桃園警方特別呼籲駕駛人,酒駕相關罰則加重,前(2023)年6月30日起,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mg/l違規標準以上,需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查扣2年,車輛必須移置保管。
此外,駕駛人酒駕時,如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警方除了扣牌,車輛移置保管後免付繳納罰款收據領回,惟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另外嚴重超速也由原本超速60公里,下修為超速40公里,一旦違規嚴重超速,除了罰鍰外,還會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
警方表示降低車速可增加駕駛人的視野範圍、提升反應距離及空間,更可以降低發生事故機率及嚴重性,駕駛車輛務必減速慢行,正所謂:十次車禍九次快,行車速度管理將是防制交通事故的重點執法項目。
另外,也要養成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好習慣,並從源頭輔以「代客駕車」、「指定駕駛」等防範措施,桃警將貫徹「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民眾不應心存僥倖,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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