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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女兒不舒服!獸父強帶摩鐵逞慾 噁喊:喜歡妳很久了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8小時前 • 發布於 8小時前

一名女子到繼父工作的工地幫忙打掃,沒多久後身體感到不舒服,繼父見狀後,喊了一聲「走」,讓女子誤以為是要去看醫生,怎料卻是被帶到摩鐵侵犯,過程中獸父更是噁喊,「我想很久了」。

根據判決書,受害女子娜娜(化名)主張,某天她到繼父工作的工地幫忙打掃,去到第2個工地吃完午餐後,工地的叔叔發現她不舒服,就問繼父要不要先帶她去看醫生,繼父聽到後便對她說「走」,沒有說要去哪,她以為是要回家拿健保卡,就搭繼父的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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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表示,上車後她都在睡覺,醒來後才發現人在摩鐵,兩人進房後,繼父跟她說「先在這裡休息」,事後繼父就把衣服脫光,只穿著內褲坐在沙發上,後續她又被要求躺在床上休息,怎料繼父開始慢慢靠近,突然從側邊抱她,且整個人壓在她身上,並強行脫去她的衣物,噁喊「我已經喜歡妳很久了,我想跟妳OO」、「我已經忍很久了」。

娜娜因難以擺脫繼父糾纏,開始找藉口說「想喝水」,此舉卻惹得繼父不耐煩,甚至開口威脅娜娜「妳再不快一點,我等一下就O在裡面」,這讓娜娜百思不得其解,一問之下,繼父才坦言,全因她就學期間回到媽媽身邊,讓家裡變得一團亂,儘管娜娜認為這不是理由,但得到的回覆卻是「沒辦法,事情已經走到這個地步了」。

繼父忍無可忍,獸性大發,強碰娜娜私處後,接著侵犯得逞,事後命令娜娜去泡澡,突又性情大變,向娜娜道歉表示「我錯了,這件事情不要跟別人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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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說明,繼父未盡照護、撫育、教養子女之責,卻為圖滿私慾,見子女年幼可欺,罔顧子女自主人格及心理感受,對娜娜犯下強制性交罪刑,不僅不認罪,也未獲娜娜原諒,態度不佳。一審時,法院處6年8月徒刑,繼父不服提起上訴,高院認為原審量刑過重、違反罪刑相當原則…等,二審改判5年。

不過,獲得減刑的繼父,仍不服判決,再度提出上訴,目前本案正由最高法院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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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6
  • 若涵
    這個變態繼父怎還有臉上訴…憑什麼可以減刑
    7小時前
  • Chu
    垃圾,直接鞭刑
    7小時前
  • Ola
    這種為何可緩刑⋯⋯而且才5,6年?臺灣真的是犯罪王國,還不修法嗎? 有夠噁心
    7小時前
  • 玉卿HUNG
    狗東西欺負幼小,關久一點才不會出來禍害
    7小時前
  • Emma
    食髓知味,是判太輕了吧!應在原判決再往上加個十年,他才能知道當禽獸的代價🙄
    7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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