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聚餐強灌女下屬4杯深水炸彈 協理藉口送返家乘機性侵 判4年10月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7小時前 • 發布於 12小時前

張姓男子任職票券分公司擔任協理,去年2月趁公司聚餐強灌女下屬4杯深水炸彈,聚餐結束後叫計程車送女下屬返家,藉口幫忙檢查瓦斯為由跟上樓,乘機性侵得逞,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任職國內知名票券公司新北市分公司擔任協理一職,去年2月中趁公司聚餐,強灌女下屬4杯啤酒加烈酒的「深水炸彈」,聚餐結束後,張男以同路為由,叫計程車送女下屬返回租屋處。

因女下屬在去年2月初曾以租屋處瓦斯有問題找工人修理,要向公司請特休假,張男便藉口幫忙檢查為由,跟女下屬一起上樓,進屋後走到陽台假裝檢查熱水器及瓦斯管線,因床舖靠近陽台,趁女下屬靠近時,將人推倒在床上,強脫其褲子性侵得逞。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女下屬不甘心受辱,隔天還至婦產科看診,因無法忍受張男於案發後,張與其家人持續欲與受害女下屬 聯絡,受害女下屬不堪其擾報警提告。因張男犯後始終否認犯行,甚至辯稱是女下屬因仰慕才與他發生親密行為,也未與受害女下屬達成和解,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10月,仍可上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秒讀即時話題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張姓協理去年2月趁公司聚餐強灌女下屬4杯深水炸彈,聚餐結束後叫計程車送女下屬返家,藉機性侵得逞,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10月。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14
  • 達仔
    真不要臉,仰慕你這話講的出來,就知道人品怎樣了。
    9小時前
  • ㄚ桂
    到處都是狼 台灣其實跟印度差不多 只是被蓋牌了 以前被侵犯的不敢講
    9小時前
  • Murmur
    垃圾人渣!
    9小時前
  • 邱秀峰
    希望這個垃圾人渣在監獄裡天天被強姦
    5小時前
  • 賴威光
    二審應多判幾年!
    6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