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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扶養孫子女可扣稅 最高省下14,400元

鏡週刊
更新於 2019年04月22日08:42 • 發布於 2019年04月22日08:10 • 鏡週刊

**因父母入獄、失蹤或死亡,由祖父母擔負起隔代教養孫兒的責任並不罕見。祖父母擔負扶養之實,但過去報稅時卻無法列報扣除子女教育費,向來為人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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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2日,財政部放寬隔代撫養可列報扣繳,因民眾不知情,申報件數並不多,且因來不及修改報稅系統,祖父母申報孫子女教育費時還得另採人工辦理。

今年國稅局指出,祖父母扶養孫子女可申報教育學費扣除或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申報稅率適用於5%至12%者,並全面採電腦處理。

因應今年最高稅率降至40%,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也提高到每人12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為25,000元,若祖父母扶養一名孫子女,預計可省下1,250至1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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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3
  • nn
    生吃都不夠了怎會有錢到要報稅
    2019年04月22日12:42
  • William
    祖父母要報稅 ?!
    2019年04月22日12:32
  • 伊雷
    祖父母都已經退休在家裡顧孫子女要報什麼稅?
    2019年04月22日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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