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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強押「到亡母靈前下跪道歉」原因曝 弟:電擊棒弄出啪啪聲不敢跑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2019年08月26日04:25 • 發布於 2019年08月26日00:07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雲林縣一名賴姓女子叫來張姓友人拿電擊棒,將弟弟強押到亡母靈堂前下跪道歉,「他曾讓媽媽生氣多次」,還要弟弟寫下「不會亂報警告姐姐」悔過書。弟弟驚恐表示,對方拿電擊棒弄出啪啪的聲音,因此不敢逃,還看到很粗的鐵鍊。二審法官判賴女50天拘役,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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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2017年11月24日晚間,姐弟倆因處理母親遺產發生爭執;張男被叫到現場,拿電擊棒脅迫方式,要賴男坐上他車,而賴女則另開一輛車緊跟在後,讓弟弟到母親靈前跪拜。

賴女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因住處要油漆,所以請張男到場幫忙,而張則因工作關係一向都會帶著電擊棒;另外,弟弟曾讓媽媽生氣多次,才請弟弟去靈前道歉,因弟弟不願意去,才叫張男叫弟弟一定要去,兩人並未脅迫弟弟。

被害人證稱,母親過世後,與姐姐有因遺產發生爭執,當天下班回家發現兩台冰箱不見,所以就報案;警察走了之後,姐姐就打電話叫張男過來。他說,被張問是不是有打姐姐,他說沒有,就看到張拿出電擊棒弄出啪啪的聲音,作勢要電他,「然後叫我拿香坐他的車去我母親墓前懺悔,我看到電擊棒會怕,所以不敢跑,而張車子的後車廂有一條鐵鍊,很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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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說,到場後,被張男叫在靈骨塔大門前跪著,跪了不知道幾分鐘,之後被張叫起來罰站。張男稱,是賴女打電話給他說,她弟弟喝酒後要打她,「我就過去當和事佬,叫他不可以這樣子」,後來就去靈骨塔拜她媽媽。

事後,被害人寫下悔過書,「11月24日我做不對事情,下次改,我以後做事不會打姐姐,我不會亂報警、亂說話…現在媽媽、父親墓前悔過。不會亂報警,告姐姐…」

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賴女和弟弟因處理母親遺產有爭執,即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造成被害人產生恐懼;且被告先前曾有妨害自由、毒品等紀錄,犯後否認有何犯行並飾詞狡辯,因此判50日拘役。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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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8
  • 阿彌陀佛
    啊是有多少遺產可以讓做姊姊的聯合外人欺凌自己的弟弟啊?🙄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2019年08月26日03:39
  • 林信宏
    台灣人劣根性觀念就是好康的留給兒子,女兒是嫁出去的算外人,生病難過時卻要女兒回家服侍照顧,兒子要上班顧家很累不用,因而兄弟姊妹產生怨恨,這就是為人父母的造孽。
    2019年08月26日07:52
  • 李慧敏Amanda
    為了錢,再親的手足也會相殘,見多了啦!
    2019年08月26日05:13
  • 政翰
    塗油漆要電擊棒 從這種白癡謊話就知道這人根本沒腦子
    2019年08月26日04:08
  • Brian.Lee
    當和事佬要帶著電擊棒...這個也是很有趣...
    2019年08月26日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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