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神鬼樓管」黃志峯詐櫃姊1億判22年 廠商聆判拍手叫好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8月16日09:57 • 發布於 2019年08月16日06:43

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前樓管黃志峯被控騙公司櫃姊、櫃姊親友出借信用卡投資,靠百貨公司舉辦刷卡滿額贈禮活動賺取折扣暴利,黃又自稱是蘋果電腦盤商、軍火商行騙,犯下40罪,獲不法利益1億1216多萬元;台北地院審理,今天依詐欺罪判黃志峯有期徒刑22年。

黃志峯共犯40個詐欺罪,最低刑度判7月,最高刑度判4年8月;犯罪所得最低是3萬多元,最高達到2095萬元,合議庭宣判同時,一名到庭聽判的被害3C廠商竟拍手叫好。

同案,法雅客採購副理徐意騰將黃志峯視為大客戶,同意黃可以先取貨、再付款,法雅客因此損失近千萬,徐被背信罪10月,緩刑2年;黃志峯的女友陳品瑜配合黃犯案,依詐欺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3名被告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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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起訴,黃志峯於2016年至2018年4月間,利用百貨公司舉辦刷卡滿額贈禮、歲末推出「卡利HIGH」等促銷活動的機會,陸續向櫃姊、櫃姊的親友商借信用卡刷卡購買高價商品,給櫃姊回饋金,以換取鉅額刷卡的折扣款。

黃志峯購買大量的高價打折商品後,再以低價轉售獲取暴利,檢警查出,黃志峯利用工作身分犯案,動機是因他簽賭運動彩券慘賠2900萬元,才冒充蘋果電腦盤商、貿易商、甚至是軍火商吸引櫃姊與親友出借信用卡供他行騙。

檢方偵查發現,黃志峯用詐來的贓款過豪奢的生活,檢警搜索黃住處時,預計偵查中先行凍結犯罪所得以備日後依法追徵,不過,僅扣押到幾百元現金與幾張當票,偵查中聲押黃獲裁准,黃今年4月由法官裁准以1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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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台北地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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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
  • 建誠
    騙1億判22年,扁畜洗錢貪污NNN億,被判無期徒刑,還在爬爬走。請問,公理正義何在?
    2019年08月16日09:39
  • 小鄭
    不過,殺警察才判8年多.....
    2019年08月16日11:39
  • Shih Ching
    爽,22年不愁吃穿
    2019年08月16日12:22
  • N
    不得了ㄉ功夫
    2019年08月16日12:06
  • Oreo
    櫃姐是有多腦殘啊?軍火商?哈哈哈哈
    2019年08月16日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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