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台中已婚胡姓男子寵溺許姓小三,還向銀行貸款60萬元借給她,並約定每月還1萬元本金加利息。許女之後不滿胡男糾纏威脅交往,還把她當「性奴」,要求對方簽切結書同意在「相處的日子」裡不得要求一次還清,否則視同放棄債權。之後兩人關係決裂,胡男控告許女不還錢,卻被許女提供胡男傳來的「把錢一次還給我」的訊息打臉;法官認定胡男違約,判許女免還剩餘53萬欠款。
判決書指出,胡男在兩人外遇期間天天削水果、烤麵包給許女吃,還特地大中午跑到果菜店家等新鮮釋出的冰涼蘋果,並討好許女「我對我家那位都沒那麼用心」。此外胡男還送許女戒指、項鍊、準備早餐、冷泡茶、咖啡等,並在2015年先借許女3萬元,再從銀行貸款60萬元,扣除先前借出的3萬元,將銀行貸款的其中57萬元借給她。
許女在2017年5月因不堪胡男打擾,於是要求對方簽下切結書,「相處的日子」中絕對不在提出要求一次清償債務,或是要求她把名下車輛設定動產抵押權給男方;胡男也同意條件,讓許女享有分期償還債務的利益。
結果同一年9月和10月,胡男就在雙方仍交往期間要求許女「一次還錢」、2018年4月又再要求一次。胡男之後控告許女不還錢,並聲稱在兩人結束交往後他才要求對方一次還清,結果被許女拿出兩人的對話紀錄打臉。
胡男在7月至9月間多次向許女提出分手,「妳放心好了,既然妳不想陪我,我也不會再勉強妳,從今天起去過妳想要的生活吧,要封鎖賴和電話隨便妳」、「真的不要再聯絡了,各過各的生活」、「這是最後一通發給妳的簡訊,以後我們之間井水不犯河水」等。
儘管胡男多次提出分手相關言論,但對話紀錄中仍交叉許多兩人仍然見面的訊息,「看電影享受兩人空間是因為沒有別人會打擾,盡情的向對方表達自己的愛意和說甜言蜜語好嗎?不像妳說的當成性奴好嗎」、「請妳搞清楚上個星期六整天是陪妳去考試的」、「已經在妳家門口等妳」等。
台中地院法官認定,胡男要求「把錢一次還給我,不然拿借據去找妳媽」等一次還清的威脅,發生在兩人還處於「相處的日子」期間,胡男已違反切結書約定,因此判決許女免還剩餘借款。胡男已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