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針對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且設籍台北市者,將定期印製姓名及照片公告於鄰里及各派出所公布欄,利用民眾羞恥心理加重嚇阻效果,約束酒(毒)駕累犯,落實酒駕零容忍政策。
裁決所指出,去年12月台北市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53名,其中酒駕累犯2次32名,1次酒駕1次毒駕累犯1名,酒駕累犯3次11名,酒駕累犯4次2名,酒駕累犯7次1名,毒駕累犯2次1名,毒駕累犯3次2名,酒駕拒測2次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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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統計,去年12月酒(毒)駕累犯3次以上計有16名,其中有3名設籍於台北市,裁決所特別印製A4彩色照片公布於鄰里及各派出所公布欄;另為加強照片辨識度及清晰度,照片將放大7倍並採委外印製防水海報,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
▲ 圖/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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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
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華視新聞網》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飲酒過量,有害(礙)健康;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文揚 直接死刑就好
不用廢話!
酒駕第四次 就是把人撞死了
01月16日20:40
Wang 罰款又不怕,直接沒收車輛及坐牢半年吧!
01月16日13:26
林珍煌 都長的比昨天執行槍決的死囚還要面目可憎
01月17日04:25
𝑷𝒂𝒖𝒍 立法的人真的是沒事幹,公布照片這些人會有感覺嗎?
被害人的家屬心情怎麼去照顧?
01月17日02:23
許智翔 性侵犯也要比照辦理,不然怎麼保護大眾
01月16日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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