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超恥!北市酒、毒駕累犯「照片放7倍大」 彩色防水海報貼鄰里

華視新聞
更新於 01月16日06:30 • 發布於 01月16日05:10 • 華視
圖/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為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針對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且設籍台北市者,將定期印製姓名及照片公告於鄰里及各派出所公布欄,利用民眾羞恥心理加重嚇阻效果,約束酒(毒)駕累犯,落實酒駕零容忍政策。

裁決所指出,去年12月台北市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53名,其中酒駕累犯2次32名,1次酒駕1次毒駕累犯1名,酒駕累犯3次11名,酒駕累犯4次2名,酒駕累犯7次1名,毒駕累犯2次1名,毒駕累犯3次2名,酒駕拒測2次3名。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經統計,去年12月酒(毒)駕累犯3次以上計有16名,其中有3名設籍於台北市,裁決所特別印製A4彩色照片公布於鄰里及各派出所公布欄;另為加強照片辨識度及清晰度,照片將放大7倍並採委外印製防水海報,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

圖/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圖/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裁決所特別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

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華視新聞網》提醒您:拒絕毒品,珍惜生命;飲酒過量,有害(礙)健康;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點我看更多華視新聞>>>

【延伸閱讀】
◆ 酒駕新法上路1年 台南總計公布累犯175人
◆ 新北第53次公布酒駕累犯名單 已累計1204人

加入華視LINE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6
  • 文揚
    直接死刑就好 不用廢話! 酒駕第四次 就是把人撞死了
    01月16日20:40
  • Wang
    罰款又不怕,直接沒收車輛及坐牢半年吧!
    01月16日13:26
  • 林珍煌
    都長的比昨天執行槍決的死囚還要面目可憎
    01月17日04:25
  • 𝑷𝒂𝒖𝒍
    立法的人真的是沒事幹,公布照片這些人會有感覺嗎? 被害人的家屬心情怎麼去照顧?
    01月17日02:23
  • 許智翔
    性侵犯也要比照辦理,不然怎麼保護大眾
    01月16日23:18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