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警員,將「白單改成紅單」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台中地檢署在去年底起訴第一波18名警員後,今日第二波偵結,追加起訴15名時任西屯派出所及協和派出所警員,扣除掉2名在第一波就已起訴的警員,涉案警員經起訴者已達31人。
時任西屯派出所所長金桂明,以及該所巡佐兼警友會承辦人李科甲等15警員,明知警員取締違規停車時,若駕駛人不在場,執行人員應視違規事實,於違規停車逕行舉發逕舉單(俗稱白單)上填寫違規車號、時間、地點及違規條款等資料,並將逕舉單張貼或夾放於遭取締的汽、機車明顯處標示,再回派出所交由交通警察大隊按取締內容寄發「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俗稱紅單)給違規車輛車主。
中檢查出,有19名車主或實際駕駛人,分別是警友會的成員、親友,或是與金桂明、李科甲關係友好,或為警界同仁,在於收到白單後即請託金、李處理,而2人囿於人情關說請託,竟指示製發逕舉單的基層員警將已開立的白單違法「改單」或「銷單」。
其中改單部分,明知製發白單當時駕駛人並未到場,竟違法直接將白單轉開為紅單,並將違規行為人不實記載為李科甲,將紅單交由李科甲繳納,並將違規法條由實際的「違規停車」,不實登載為罰鍰金額較低的「違規臨時停車」,使李科甲代為繳納時可以繳納較少金額罰鍰。
銷單部分,明知開立白單時所拍攝的違規照片並無記憶卡毀損、檔案遺失等情形,竟由開立白單的警員出具不實職務報告,虛偽表示違規照片已毀損、遺失,並將銷單職務報告交由金桂明核章,不開立紅單且逕行撤銷白單。
檢調還發現,1名沈姓警員因怠於處理其先前開立共32張單號連號的白單,逾白單應於2個月內舉發的期限規定,為避免遭懲處,竟找了32輛違規車輛充作原開立的32張白單的違規車輛逕舉單單號並轉開紅單,使原開立白單車號的車主或駕駛人免罰。
台中地檢署承辦檢察官吳昇峰指揮台中地檢署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等司法警察機關組成專案小組發動搜索約談。
檢察官認為15人中,除了怠惰的沈姓警員涉犯偽造文書罪外,其餘14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由於15人全數於偵查中自白,坦承主要部分犯行,建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
檢察官認為金桂明、李科甲2人辜負國家賦予職務的任務使命,以違法「改單」及「銷單」方式圖利他人使其誤以徇私即可自外於國家法治,混淆正當社交往來與請託關說的分際,更使違規者誤認交通違規均可藉由請託關說脫免或減輕罰鍰,不僅無形中擴大交通潛在危害,也使整體交通違規取締作業的公平性陷於遭受特權介入的質疑,「積非成是」導致不當觀念傳遞給新進同仁、不良風氣蔓延警界。
不過考量2人因為警友會或親友等民眾或警界同仁請託關說的舊時代思維與錯誤觀念,惡性尚非重大,且犯後坦承犯行,建請法院量處適切之刑。至於其他涉及圖利罪的12名警員,因為受到警界學長李科甲的請託,礙於同仁情誼或囿於警界封閉文化以致誤觸法網,且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給予緩刑,以啟自新。
至於怠惰的沈警警員,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並深知悔悟,犯後態度良好,建請法院也從輕量刑,給予緩刑的機會,以啟自新。
Seimei.Liao 那罰單,勾錯違規行為車輛,汽車違規行為勾成機車,或機車違規行為勾成機車,是否也為登載不實之僞造文書作業呢?是否可以更改嗎,警察的不實之開單告發,大有人在,為何沒有人檢舉呢
14小時前
竣凱 現在的新聞媒體可信度0%
9小時前
W 麻煩重判可以嗎
台灣警察真的有夠可惡
1小時前
大熊 還不是垃圾政府亂花錢,讓各個高官雙花錢,下面苦哈哈,不然有必要依靠警友會?我看垃圾官員才該瀆職起訴
哦,那個跑飯局的檢察官順便
8小時前
林文正 哦幹台中,喔好沒事了
9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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