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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不分公務員及勞工 范雲:全面改革申訴及調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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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11月22日03:17 • 發布於 11月22日03:17 • Newtalk新聞 |金大鈞 台北市報導
民進黨立委范雲、林月琴偕民團召開記者會,鑑於勞動部霸凌案,要求全面改革申訴及調查機制。 圖:立法委員范雲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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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霸凌案震驚社會也驚動政壇,上至賴清德總統、行政院長卓榮泰親上火線道歉。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今(22)日偕同黨立委林月琴、關注職場權益之民團召開記者會,提出訴求並認為必須立刻改革公務員及勞工職場霸凌申訴及調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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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雲表示,本次勞動部霸凌事件爆發後,多個公務機關也陸續出現爆料,#MeToo陳情遭長官職場霸凌。光是昨天一個下午,辦公室就收到五件霸凌陳情。她強調,當被害人無法申訴,只能由他人或自己將傷痛攤在陽光下接受輿論審查,就代表機制已完全失靈,宛如職場霸凌的 #MeToo 運動。顯示公部門長久以來的沉痾,已嚴重打擊公務員。

范雲指出,事實上,現行公務員職場霸凌並非無法可管,然而僵固的文化、模糊的定義、充滿缺陷的機制,導致被害人不但求助無門,更可能因申訴被秋後算帳,更加不敢求助。她認為,現行人事總處「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規定,事件通報對象為單位主管或人事主管,並要主動通報機關首長,然若主管就是霸凌者,根本無法處理。此外,「員工職場霸凌處理SOP」中,訂定調查小組由機關指定人員組成,沒有強制要求外部專家參與,可能出現官官相護的現象。

她也提及,現規範勞工職場霸凌處理的《職業安全衛生法》,對職場霸凌的定義模糊,即便勞動部出版指引(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卻僅能針對雇主是否建制流程做文件審查。針對公司如何面對申訴、如何調查,都沒有明確規範。若勞工不服,亦缺乏救濟管道。而現行檢查員也無法針對是否有職場霸凌情事作實質判斷,法律形同虛設,完全無法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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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雲立即要求行政院人事總處,比照性工法等相關法令,改革公務員職場霸凌處理機制,也要求勞動部職安署,明確職場霸凌定義、強化職場霸凌處理機制,從公務員到勞工,都要能接住職場霸凌被害人,莫再讓類似悲劇重演。

林月琴則強調,針對這次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分署發生同仁輕生事件,有三點必須重視,第一,職場霸凌就是犯罪行為。第二,國家就是公務員雇主要負起保護的責任。第三,任何人、任何職業、任何權力關係,都不能存在被霸凌的理由。

林月琴指出,有兩項業務人事總處要立即執行,第一,政府機關要委託民間公正單位建立外部申訴機制。第二,盤點公務人員人力彌補缺口。最後,林月琴呼籲政府趕快把外部申訴機制建立起來,不要再讓職場霸凌被害人陷入求助無門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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