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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公司電巴遭法拍 被嫌棄僅賣出2輛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台中分署昨日法拍四方公司十四輛電動巴士,僅二輛中型電巴賣出,其餘十二輛流標。(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四方公司因違反台中市公車免費乘車契約,被台中市府罰款五千三百零五萬多元,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財產、法拍。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今法拍其十四輛電動巴士,因先前同款車曾自燃釀大火,拍賣前也特別提醒,七日僅二輛中型電巴以二萬一千元、一萬八千元的價格拍定,其餘十二輛流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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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分署昨日舉辦聯合拍賣會,包括十四輛電動巴士、泰達幣、波場幣、多輛轎車、搪銑中心機與天車等物,吸引許多買家到場。其中,四方公司所屬的十四輛電動巴士,目前停放於文心、崇德與豐原三處車輛拖吊場,前天已開放買家前往查看。昨日拍賣前,台中分署拍賣官也再次提醒,這批電動巴士車況不佳,且電池不堪使用有自燃風險,買家繳足價金後,應盡快拖回處理。

台中分署書記官開始拍賣後,實際僅約三、四組人出價,十四輛電動巴士中,其中八輛每輛喊價自五千元到二萬五千元不等,但大多數因到場的台中公捷處人員認出價過低未同意,僅編號第十六號、第十八號的二輛中型巴士,各自以二萬一千元、一萬八千元元拍定,另有六輛無人喊價。

拍賣過程中,參與的民眾也直言,這批車都是廢物,處理的費用比車子拍賣價值還要高,甚至「殺肉」(拆解)後的零件也沒人要買,部分車連儀表板都壞了,可能只剩下部分線路與馬達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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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分署指出,四方公司與台中市公捷處簽訂「台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委託辦理台中市市區公車免費乘車優惠計畫契約書」約定,四方公司因違規累計罰款達五千三百零五萬餘元。案經公捷處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四方公司財產獲准,經移送台中分署假扣押執行,查封十四輛電動車後,行政執行署依規定拍賣,有鑑於同款電動巴士曾發生自燃火警,因此在拍賣公告中提醒有自燃風險,拍定人於點交後,應積極處理避免相同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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