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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 楊梅警方巡迴宣導

青年日報
更新於 6小時前 • 發布於 6小時前
楊梅警分局進行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導。(楊梅警分局提供)

記者鄧榮坤、劉宏梁/桃園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將於113年11月30日正式納管,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才可以上路騎乘,楊梅警分局有鑑於外籍移工大多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作為代步工具,今(5)日前往轄區內工廠舉辦交通及犯罪預防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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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梅警分局表示,有鑑於外籍移工大多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作為代步工具,且因語言問題多數不諳我國交通法令及號誌,常有違規甚至導致交通事故發生之情事,而楊梅警分局轄內移工約1萬5000人,為數眾多。為保障用路人安全,於11月1日至轄區內江申工業公司向廠內外籍移工進行交通安全新制宣導,另因國內詐欺案件頻傳,移工充當車手及人頭帳戶情形屢見不鮮,楊梅警方針對反詐識詐、反毒及人口販運等犯罪預防宣導,並提供諮詢管道,使這群離鄉背井來臺辛苦工作的外籍移工朋友能透過警方法令宣導,更加熟悉臺灣法令及規定,也更融入臺灣生活。

楊梅警分局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將於今113年11月30日正式納管,需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及年滿14歲才可以上路騎乘,逾期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可處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另未滿14歲騎乘將處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並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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