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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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某營隊外號「魟魚老師」的林姓體操教師,涉嫌寒暑假期間利用參與營隊機會猥褻未成年孩童,新竹地檢署一日偵結,認定林男猥褻未成年孩童達十一次,還利用教授體操動作,趁兒童趴於地墊時,動手撥開兒童體操服拍攝臀部及肛門之性影像照片十一張及拍攝兒童全身照片並將之儲存於其使用之手機內,竹檢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起訴。
新竹地檢署表示,林男在新竹縣某假日學校營隊擔任帶隊老師,負責照護、帶領兒童進行遊戲及住宿兒童保護之責,明知五名孩童均未滿十四歲,分別基於強制猥褻之故意,利用兒童矇懂無知及對其之信任感、友好感與學校舉辦寒暑假夏令營前往帶隊之機會,違反幼童意願,分別對五名未成年兒童,撫摸大腿、小腿、肚子、背部或以手指戳肛門、將生殖器磨蹭臀部、大腿至射精等強制猥褻行為,合計共十一次。
而林男於去年十二月間在新竹市某大學宿舍交誼廳,利用教授體操正分腿之動作,趁兒童趴於地墊上、雙腿劈開之際,動手撥開兒童體操服臀部布料,持手機連續拍攝該兒童臀部及肛門之性影像照片十一張,同時拍攝兒童全身照片並將之儲存於其使用之手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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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新竹縣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發動搜索,共查扣林男所有之手機三支、平板一台、筆電一台等物。隨即送交數位鑑識,經檢視尚未發現被告有將本案幼童相關性影像外流之情形。
新竹地檢署一日偵結,認林男犯加重強制猥褻罪嫌共十一次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製造兒童性影像罪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