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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作勢毆母還恐嚇殺害 男現仍擔任護理之家主任

法律白話文運動
更新於 07月31日08:01 • 發布於 07月31日04:51

南投黃姓男子疑因毒癮發作,在聖恩護理之家作勢動手毆打母親,遭母親聲請保護令,命禁止騷擾,卻仍多次威脅、恐嚇要殺了母親,縣府人員評估黃男具攻擊行為,將黃男送往草屯療養院治療。

根據公開裁判資料,黃男去年於聖恩護理之家,與黃母討論工作帳目時發生糾紛,作勢以拳頭朝黃母的臉揮過去,黃母當下趕緊閃避,在場人士也趕緊將黃男拉開,黃男則吼著要黃母滾出去。

黃母因感到心寒,起訴請求法院確認黃男喪失繼承權。但法院認為,依《民法》規定,黃男若真有對黃母從事重大虐待或侮辱的行為,只要黃母表示黃男不可繼承,黃男就喪失繼承權,不須另行起訴請求,駁回黃母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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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黃母表示,僅由她向黃男表示不可繼承,黃男不會接受,況且黃男已對她提出 4 件民、刑事訴訟,若不借助法院判決黃男喪失繼承權,未來勢必會陷入遺產爭端。

黃男自前年起就陸續對黃母聲請支付命令,今年初更起訴黃母請求清償借款,稱黃母向他借款 180 萬,尚有 72 萬 8 千元未還。但黃母出具存摺影本及存款憑條,表示本金及利息早於前年底就已結清。法院因此判黃男敗訴。

不過黃男現仍為聖恩護理之家代表人,並擔任行政主任一職。官網資訊顯示,聖恩護理之家提供長期照顧服務,對失智、插管長輩提供生活照顧,環境安全是否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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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白詢問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所屬人員表示,衛生局有掌握黃男認知輔導及戒癮治療情況,但黃男並非機構負責人或護理人員,而是出資老闆,原則上不受《護理人員法》規範。

衛生局人員表示,聖恩護理之家為依《護理人員法》設立之護理機構,若有危害人體健康等情形且情節重大,可廢止開業執照。至於黃男若有傷害住宿長輩,則回歸一般刑事法律處理。

黃男本人接受法白訪問時否認吸毒,稱是黃母趁他住院不在,自行購買吸食器等器具,拍攝並檢舉他。他也表示,有遵照保護令要求進行認知輔導及戒癮治療,其與黃母間財務糾紛,不會影響護理之家照護品質。

法律白話文運動|白廷奕、楊貴智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