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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卡也算嗎? 男子拾獲皮夾要求1/10當報酬

TVBS
更新於 2021年12月18日13:54 • 發布於 2021年12月18日11:28 • 徐慧珠 顧守昌,李讚盛
圖/TVBS

台南有1名男子,撿到1只皮夾,裡頭有4500元,還有金融卡,失主認領時,男子除了要求現金1/10當報酬之外,疑似還以金融卡內有存款,要求依存款金額付1/10當報酬,讓皮夾的失主很傻眼,最後雙方協調,給了500元報酬才了結。律師表示,提款卡、存摺或支票等物品,不能視為有價財物,是不能要求報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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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進入警局,等著跟失主商議報酬金,上個月,他撿到1名男子的皮夾,交給附近派出所,發現裡頭有4500元的的現金,還有金融卡,等到失主前來領回時,他除了要求現金的報酬之外,疑似還要求金融卡裡存款的1/10當報酬,遺失人傻眼,雙方協調後,失主給了500元了結。

二分局偵查隊長林逸新:「收取報酬的部分,就由當事人雙方自行來協調,警方沒有介入。最後協調的金額是500元嗎?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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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805條規定,失主認領遺失物時,拾獲者可請求報酬,但不得超過財物價值的1/10;不具有財產價值者,也可以請求相當的報酬。只是,提款卡不見了,掛失就可以了,拾獲者可以要根據裡頭的存款1/10當報酬嗎?

律師江信賢:「遺失物的價值是以它本身來計算,例如說像提款卡,它只是一個提款的依據,本身是沒有所謂的遺失物價值,如果撿到存摺、支票也都是一樣,它本身是沒有價值的。」

警方並沒有介入雙方的爭議,但律師強調,提款卡、存摺或支票等物品,不能視為有價財物,拾獲的話,是不能要求給予報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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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
  • 吃相難看
    2021年12月18日16:41
  • marshall志
    真不要臉撿到東西還要錢
    2021年12月18日15:49
  • 雯玟
    拾金不昧已經在台灣死了。還要求10分之1報酬
    2021年12月18日15:43
  • Owens
    難怪我越來越不喜歡跟人聊天了現在價值關讓我聊起來好累
    2021年12月19日12:00
  • 謝承車干
    啊如果撿到市值一億的超大鑽石不就可以要求對方支付1千萬的贖金嗎 幹這他媽是勒索吧。應該廢除好嗎
    2021年12月19日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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