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長韓國於今(12)日召集朝野黨團,針對《NCC組織法》修法、追加預算案,以及已經延宕許久的考試院、司法院等人事案進行協商。然而,在《NCC組織法》一項上,朝野仍未達成共識,將提交本週五(15)院會處理。
不過,考試院人事案得到通過,將於11/22舉行公聽會,並於11/26、11/29、12/3進行審查,在12/17進行記名投票。
在隨後的追加預算議題中,雖然朝野氣氛一度和緩,但在質詢的政黨發言比例上,卻因究竟是依照慣例還是前次協議的安排產生分歧,民進黨團堅持應遵照立院慣例引發爭執。韓國瑜只好裁示,將移交週四(11/14)下午繼續協商。
《NCC組織法》修法協商未果,將移送週五院會闖關
在上個會期通過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中,刪除「萬年委員條款」,新法將任期改為4年且僅能連任一次,不得再延任。同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本屆NCC委員比照現任主委陳耀祥宣示,不再接受政院提名,也不再接受延任,主動辭職。
然而,由於依現行法,「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政院以此主張,認定NCC副主委翁柏宗仍具有代理主委資格。在野陣營為此,再提修正案反制行政院另闢蹊徑,將實施時間改成「自修正公布日施行」,就是要讓翁柏宗無法繼續代理主委,行政院必須再提新的NCC人事名單。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於協商中表示,這次提案要讓補足《NCC組織法》施行日期握在行政院手中的問題,不會產生溯及效力;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指出,遺憾行政院小動作太多,對於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條文無法實施,今天才會再修,NCC應保持獨立超然,行政院也必須尊重立法權還有立法後的行使。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反駁,法務部、文化部等部會,以及多個行政機關的組織法,都明定「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立法院修法,要給機關時間因應,依法論法,民進黨團認為現在條文,「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是穩定的。
協商最終未得結論,韓國瑜裁示移交本週五的院會處理。
考院人事案歷經波折終於排程
在討論考試院人事時,三黨一度達成共識。提案的黃國昌表示,如果有方案,要把考試院正副院長一併處理,沒有特別意見,人事同意權現在就應趕快進行,才符合國家制度需要與期待;傅崐萁則指出,不管是針對司法院大法官人事,還是考院人事,國民黨從八月下旬就準備好對考院人選,院內有召集開會也欣然同意進行審查。
經過討論,韓國瑜預擬結論,將於11/22改開全院委員會,舉行考試院人事公聽會,並在11/26、11/29、12/03,改開全院委員會合併一次會進行考試委員的審查,隨後在12/17舉行記名投票。但在即將簽署決議時,民進黨團卻提出,應在提交給考試委員提名人的書面問題上設定問題數量限制,確保提名人回答的時間安排。
藍白都對此說法不以為意,王鴻薇就諷刺說,「我們不是小學生」;黃國昌則表示,提名人可以決定要不要回答,至於每個立委問的問題有沒有道理,社會大眾會檢驗,如果問題很蠢,屆時傷的是委員自己。
最終,柯建銘願意妥協並表示,瞭解限制問題數會讓協商談不下去,就按照黃國昌所提出,由提名人自己決定是否回答問題,不要當作筆試沒有回答移到口試。三黨終於達成共識,並簽署決議。
追加預算案11/19政院報告
追加預算的部分,本來氛圍也不錯,11/19邀請政院團隊報告追加預算案,預定由藍綠各9位,民眾黨團1位立委質詢。質詢完畢後就提交審查,各黨團也不再提出覆議。
不過在黨團代表上,黃國昌指出,希望充分使用質詢時間,希望爭取9:9:2,為民眾黨團多爭取1位;柯建銘則表示,上次是朝野協商的結果,但長期以來都是7:7:1,還是不要破壞這個慣例;傅崐萁說,大黨應該要有格局,難道預算案比人事權不重要嗎?讓小黨可以講。
由於柯建銘堅持指出不應破壞慣例原則,朝野再次吵得不可開交,韓國瑜最後裁示採7:7:1比例,並於11/19日邀請政院團隊報告。
侯泰安 別再演了應該是去綠媒演八點檔。骯髒的民進黨執政只有一個字騙,而且是無所不騙每一個政客已經不要臉天下無敵。
11月13日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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