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蘇家宏 律師
圖片 : shutterstock(示意圖非當事人)
編按:遺產分配爭議時有所聞,若涉及沒有血緣之人,更可能引發糾紛!一位人妻在網路論壇發文,表示公公生前允諾要給照顧他30年的「阿姨」250萬元遺產,但大姑在公公過世前就把戶頭裡1700萬存款領光,如今阿姨生活出現困難,老公竟要原PO先墊付3萬元的生活費,讓人妻不滿「憑什麼要我付?!」
這位人妻表示,公公生前由一位「阿姨」照顧30年,公公曾承諾「哪天他先走了,要給阿姨250萬生活」,而家人擔心阿姨一次花光250萬,因此協調改成每月支付阿姨3萬生活費。沒想到大姑竟在公公過世前就拿走他帳戶裡的存款與金飾,更在公公走後把阿姨趕出家門。
如今公公已離世1年,大姑仍擺爛不願處理遺產分配,只拿出一份簡單的Excel表,上面寫著1700萬。而今阿姨生活出現困難,頻頻打電話催問家人何時可以拿到錢?原PO老公竟要她先墊付3萬元,讓原PO不滿直呼:「公公遺產沒到位,有什麼理由要我先支,我不支不可以嗎?」
對此,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指出,兩代之間的感情糾葛錯綜複雜,老先生想照顧枕邊人的心意,或許子女並不認同,既然無法強要子女遵從,最好的方式就是事先透過法律「專業」的安排,貫徹自己的心願。
照顧了自己30年,想給對方的250萬卻送不到她的手裡…
一位媳婦po文說到,公公希望能給照顧他30年的阿姨250萬遺產,並口頭交代了孩子,但是在公公過世前,大姑卻把公公的現金1700萬元存款、金飾等財產都領走了。這時候阿姨找上門來,說她生活困難,希望能夠拿到公公允諾的250萬,公公的兒子、媳婦的先生於是請媳婦先匯給阿姨3萬塊,讓媳婦陷入該不該照辦的困擾。
這之間的情感糾葛可能錯縱複雜,站在媳婦的立場,這其實與他並沒有直接關聯,但如果能夠讓家人明白公公的心意、並讓阿姨釐清自己能夠主張的權利,或許是一種兩全其美的方法。
1、如果公公能夠寫一份遺囑,明確交代要給阿姨250萬,並選定遺囑執行人,一定是最好的方法。
2、如果公公跟阿姨兩人有說好,有紀錄可以證明公公過世後要給阿姨250萬,那麼或許可以成立死因贈與契約,但是這類型的契約還是白紙黑字寫好比較有保障。
3、如果沒有遺囑也沒有死因贈與契約,在公公生前繼續扶養阿姨、阿姨無謀生能力,且財力與日常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公公未給予阿姨相當遺產的情形下,阿姨或許可以主張她有酌給遺產請求權。
對公公來說,給照顧自己的人250萬表達心意是最重要的,但是對於其他子女來說,或許是「最不喜歡做的事」。
我們是無法強迫子女做他們最不喜歡做的事,除非有「法」在背後支持,不是阿姨要「獨自」勇敢的用法律主張自己的權力,就是公公要事先用法律「專業」的安排。
最後,才能帶來家裡的和諧和感恩的氣息。
作者簡介_蘇家宏律師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
經營臉書粉專「蘇家宏律師」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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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克 講了這麼多結果這個律師等於什麼屁都沒放一樣,阿姨還是沒拿到錢🤣🤣
9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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