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27歲男子阿國(化名)遭到指控,意圖避免教育召集,基於妨害兵役的犯意,在2023年遷移居所後,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員警在2023年7月14日送達召集通知時,因為找不到阿國本人,就由阿國的祖母簽收,祖母轉知後,阿國卻無故未參加教育召集遭到依法送辦。
法院審理,經查,阿國僅是因工作關係暫居外地,戶籍地仍有阿嬤代收召集令,並經告知收到教育召集令的訊息後,阿國僅是為了「因案遭到通緝」,因而未於期限內接受教召。法官認,阿國居住處所遷移未依規定申報,僅是因為在外地工作,而非「意圖避免召集」。
法官考量,本件教育召集令並沒有無法送達之情形,因而無從以「意圖避免召集」論處,並且也無證據可證明,阿國是主觀上有意圖避免召集,因而有無故不申報遷移的不法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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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阿國所為犯「妨害教育召集罪」,阿國是後備軍人,依法有應受教育召集之義務,卻於知道受主管機關教育召集後,無故逾應召期限未參加教育召集,影響國家對兵員召集制度之順暢運作及兵役之有效管理,實有不該。
法官審酌,阿國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考量犯罪動機、手段、目的、情節、教育程度及經濟狀況等。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妨害教育召集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建誠 才判3個月而已,又不是槍斃,有多慘?
07月27日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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