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利用辦理莫拉克風災重建工程之便,向廠商索賄收取回扣,3年前已有17罪判決定讞,李朝卿目前人已發監執行,不過他仍有涉案94件發回更二審,而高分院最新判決結果出爐,認定李朝卿再添81罪,依貪汙治罪條例分別判處5至6年徒刑不等,合計刑期加總超過400年。
據了解,李朝卿利用縣長職務之便,於2005年到2012年多次趁著發包重建工程向包商收取回扣,發回更二審的94案當中,部分是想像性競合犯的概念,部分證據不足,合併認定後再添81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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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指出,全案從一審審理後已超過8年,而李朝卿之前已有16年6月徒刑定讞正在發監執行,81罪中部分要與李之前的案子刑期合併,所以此次不宣告應執行刑期,避免浪費司法資源。(編輯:倪浩軒)
何國銘 現任 可能也要200年
2022年09月29日06:10
楊玉玲 試問前朝的南投縣長
哪一任沒有貪污的?
從中橫公路花蓮過去
國家公園管理處只收清潔費$30
從西部過來花蓮
南投縣政府派一個穿著原住民服裝
搭一個臨時收費亭
算車又算人頭
收了數百元過路費,還沒有發票
根本是攔路搶劫!
之後注意政治新聞
尤其是歷任南投縣政府的
貪污、舞弊⋯⋯罄竹難書,吃相難看
2022年09月29日05:28
Kris 畜生國民黨畜生
2022年09月29日06:16
劉聰 開豪車住獨棟透天的議員小心了蛤
2022年09月29日06:10
郭文瑞 這是那個黨的?
2022年09月29日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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