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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預告期要多久?老闆不放人怎辦?離職前必知的 6 項權益

經理人月刊
更新於 2022年11月04日05:39 • 發布於 2022年11月04日04:00 • 簡鈺璇

跳槽對上班族來說已非新鮮事,但自願離職前,《勞基法》保障的相關權益,你又知多少呢?除了遵守離職預告期的規範,業績獎金、特休假、加班補休都能夠爭取。萬一老闆不放人,《勞基法》也會保障你的離職權喔!

下列有 6 個離職前必知的注意事項,離職前先了解自己的權利與義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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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打工族、全職者都要遵守離職預告期

《勞基法》規定不定期契約的勞工,包括:部分工時員工、全職上班族,離職前都要遵守《勞基法》16 條的預告期規定,依據年資多寡決定離職的預告期(如下所示)。

《勞基法》第16條規定的離職預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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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資低於 3 個月:可直接離職,不必預告
  • 年資 3 個月以上未滿1年:10 天前預告
  • 年資 1 年以上未滿3年:20 天前預告
  • 年資 3 年以上:30 天前預告

部分工時與全職者的工作年資以「受僱日」起算。舉例來說,小華從 2019 年 1 月 1 日就在火鍋店打工,但想做到 2021 年 3 月 31 日(以當天作為在職最後一天),就必須在 20 天前提離職,也就是最遲要在 3 月 12 日向雇主提離職才是合法的。

2. 提了離職,但老闆不放人怎麼辦?

大部分工作者的勞動契約屬於不定期契約,也就是進公司就會持續工作到雙方決定終止勞動契約的那一天。依據民法規定,勞工終止不定期勞動契約是不需要理由,也不用雇主同意,因此勞工單方告知雇主離職意願時,只要符合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日的規定,離職就生效了,可在離職後不用再去上班。

不過,為了避免爭議,建議工作者向雇主提離職時,留下書面、電子信箱或通訊軟體等離職通知紀錄,確保雇主得知你離職的消息,並押上「最後上班日期」,且確認該日期符合離職預告期的規範。

3. 離職前必須要把補休、特休用完嗎?

勞基法規定,加班換補休、特休假的排假權都是由勞工主導,因此雇主不能為了規避預告期的薪水,就要求員工放假到最後一天。

然而,雇主如果想讓員工提前離職,符合《勞基法》的做法是,必須將預告期間的工資全額支付給員工,未休完的補休與特休換算工資。舉例來說,美華預計於 6 月 5 日離職,但她的老闆為了人事銜接便利,希望她做到 5 月 31 日,並將 6 月 1 日至 6 月 5 日的工資算給她,這麼做是合法的。

4. 補休與特休如何換成工資?

1 天補休與 1 天特休的意義並不同,補休是用加班費來換,特休則是有薪事假,加班費的工時需要加成,兩者換算的工資並不同。

補休與特休換算工資的方法很簡單,首先將自己的時薪算出來(月薪 ÷ 30 天 ÷ 8 小時),再盤點自己的特休與加班紀錄,注意加班紀錄必須要詳列加班日期與該日的加班時數,例如:週一工作日加班 4 小時、端午節國定假日加班 1 天、週六休息日加班 8 小時。

以下用時薪 200 元,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來換算工資給大家看:

若你仍覺得加班費計算麻煩,可使用線上軟體來輔助計算。注意《勞基法》沒有假期充公的規定喔!勞工在未休完的特休,雇主都要一併核算清楚的薪資給員工。

5. 離職還能領績效獎金、三節獎金、年終獎金嗎?

每月拿到薪資單時,除了每月工資外,許多公司為了激勵員工,會有業績抽成的獎金、績效獎金、企畫案或文章的撰寫稿費等,不少工作者擔憂離職當月就領不到了,雇主苛扣獎金符合《勞基法》規範嗎?

目前許多法院認定是,只要該筆獎金跟工資一樣屬於「經常性」的給予,例如:每月公司都有績效統計機制,那麼員工即使當月離職,公司也該依法核算獎金給員工。雇主如果刻意扣發薪資,有違反《勞基法》第 22 條之虞,可處兩萬元以上、100 萬以下罰鍰。

不過,年節獎金與年終獎金是否為工資一部分則有討論空間。這需要從入職時的工作契約來看,若公司有明定你的工資為「保障年薪 14 個月」,那麼即使你工作滿一年離職,公司還是要補 2 個月年終給你。

但如果工作契約沒有保障年終,那麼年終與三節獎金都是屬於「非經常性」的給予,不是工資的一部分,因此雇主在你離職當月,不發年終獎金、三節獎金是合法的。

6. 離職後,勞健保中斷怎麼辦?

工作者在離職時,最常忽略勞健保的問題。這邊簡單跟大家說明,勞保以「日」計算,因此離職後,勞保會自動退保,接著若你沒有在離職後隔天立刻銜接其他工作,政府就會自動幫你加保「國民年金」,加保單會寄到你的戶籍地址。

至於健保則是按「月」計算,只要工作者在每月的月底前沒有在職,就有「健保中斷」的問題。舉例來說,假使你在 5 月 8 日從 A 公司離職,若在 5 月 31 日前到新公司上班,就沒有健保中斷的問題,但如果你在 6 月 1 日才找到新工作,就有健保中斷的問題,可透過健保署的智能客服服務,了解自己的投保狀況。

然而,健保中斷也不用緊張,有 3 種方式可以補辦:
1. 至職業工會或農會補辦投保。
2. 依附在職的配偶以眷屬身分投保。
3. 至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補辦投保手續。

最後,給各位離職者 5 個《勞基法》權益提點:

  • 預計離職日符合預告期
  • 員工離職不需要公司同意
  • 補休可換加班費、特休可換工資
  • 經常性發放的績效獎金領得到
  • 勞健保的退保日要注意**

參考資料/《勞基法》、勞動部勞動部部分工時工作者勞工權益518求職網1111人力銀行法律白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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