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

居家隔離、檢疫者務必守法 違者加重裁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發布於 2020年04月01日06:22

鑒於國際疫情嚴峻,對國內防疫安全威脅日增,指揮中心已訂有具感染風險者的追蹤管理機制,若為確診個案的接觸者,須進行居家隔離,另自3月19日起,擴大至所有入境民眾皆須配合居家檢疫14天。

指揮中心進一步指出,由於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者感染風險相對較高,未落實相關隔離或檢疫規定將提高社區傳播風險,而居家檢疫者入境時,若未提供詳實的聯絡或居住資料亦妨礙後續關懷追蹤,均嚴重影響防疫工作推動。因此,衛生福利部先前於3月20日發布違反隔離、檢疫規定的裁罰基準,明訂隔離或檢疫者違反相關規定,依擅離時間加重處罰;除擅離時間外,另應衡酌其他違規情節,如接觸人數多、活動範圍大、接觸抵抗力比較差的民眾、出入公共場所、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在從事業務處所接觸民眾等情節,從重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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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除了處以罰鍰,居家隔離首次擅離應併同執行強制安置,居家檢疫者再次擅離者,應加重處以罰鍰,併同執行強制安置。但由於近期已有多名居家檢疫者確診感染,顯示其有相當程度之感染風險,指揮中心刻修訂裁罰基準,對於居家檢疫者首次擅離時即應執行強制安置,且不得領取防疫補償外,亦將對其加徵必要之費用,以落實公權力之執行。

指揮中心重申,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居家隔離者有擅自外出或其他違規情節,可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居家檢疫者於入境時未詳實填寫資料,可處1萬至15萬元罰鍰,如有擅自外出、未配合主管機關開立的檢疫通知書所載自機場返家規定或違反其他相關規定,可處10萬至100萬元罰鍰。截至目前,地方政府已開罰318人,罰鍰金額達2,714萬8千元,請居家隔離或檢疫的民眾務必配合相關規定,若不幸染病,違反相關措施將危害更多民眾的健康安全,切勿以身試法、害人害己,也同時請地方政府持續落實公權力執行,共同維護國人健康。

留言 13
  • YuChing
    白痴政府,沒有額溫槍了! 買不到了!你要老父一間一間去問? 要不要配發?每戶一支?
    2020年04月04日07:33
  • 最高100萬~實際只罰10-30誰會怕
    2020年04月03日07:21
  • Michael盛
    目前允許有同住者的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風險實在太大,容易造成家人無症狀感染後繼續在外面傳播病毒。 強烈建議嚴格執行“只允許獨居者居家執行檢疫或隔離,若有同住者,除非一起隔離,否則一律不准,必須強制入住防疫旅館”
    2020年04月03日00:03
  • Tom Tsui
    綠畜又再騙了!陳時中你說謊掩護狗官兒子!造成感染!要不要出來說!每天轉移話題就想掩蓋你說謊的事實嗎!菜陰囊,你以為拿口罩去收買國外,就想掩蓋你假博士假學歷假論文嗎!
    2020年04月02日10:17
  • SC
    居家檢疫者敢在外到處亂竄.一旦被抓就立即重罰.然後將其關進籠內讓牠自生自滅
    2020年04月02日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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