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警方今(27)日凌晨盤查可疑車輛,通緝犯陳祈安突然朝員警開槍,警方連開22槍擊斃陳嫌。保大特勤中隊第三分隊余姓警員表示,這是從警5年來第一次開槍,真的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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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姓員警當機立斷,避免有更多死傷。(圖/翻攝畫面)
余姓警員與通緝犯駁火,只見陳嫌推開車門拿槍指著他,見狀馬上大喊「有槍!」接著往後退,開槍後一邊退到警車後方找掩護,同時不斷對空鳴槍喝止嫌犯,避免造成更多傷亡,而子彈也貫穿車門擊斃陳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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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的余姓員警是警專30期畢業,一年半前考上特勤警員,這是他從警5年以來第一次開槍,當下並沒多想,直到從車輛後座搜出六把手槍及大量子彈,余員才回神過來,覺得害怕「這時候我嚇到了!」
警方共查獲4把短槍、2把衝鋒槍,305顆子彈中,有多達97顆是「達姆彈」,火力相當強大,根本是移動軍火庫,另外還查扣131.8公克毒品,包含一級毒品海洛因、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一組,及現金49萬5千元、槍枝改造工具。
▲嫌犯車上有大量槍枝、子彈及毒品、現金。(圖/翻攝畫面)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
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阿連 警察拼命保護人民。。
卻有人說開22槍是否屬於執法過當。。。
幹。。。說這話的 根本就該抓去當肉盾!
2018年03月27日10:23
CHEN.H 💬 警察無罪!不要再刁難台灣警察了
不配合要攻擊警察直接開槍擊斃
我是台灣人我愛台灣但不要搞到台灣犯罪的人比較大!要治安好就要讓人民保母有權力執行維安工作,當然不代表警察能隨意對人民開槍,但危急情況開槍擊斃直接不用寫報告不用審判我完全支持
2018年03月27日10:42
P維 on i13Pro 歹徒火力強大,不當場處理,關出來又是社會問題
2018年03月27日10:19
陳聖杰 可惜只打死一人,若有恐龍法官認為執法過當下次警察火拼時申請法官陪同,遇到危險將恐龍法官推出擋子彈
2018年03月27日10:28
曹公👍 該開槍就依法開槍,反正殺一救百功德一件,開22槍個人認為沒有不過當的問題,倒是有槍法太差訓練不夠確實之嫌。
2018年03月27日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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