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有人罰都罰不怕!花蓮一名楊姓女子,日前在台九線上被抓到酒駕,這已經是他半年來三度貪杯上路了,而巧的是,取締他的員警正好都是同一位,簡直就是這位酒駕累犯的終極剋星!
穿著粉紅色外套的女子,坐在車內,不斷跟員警討價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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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口而出第三次了,原來這名楊姓女子,是貪杯上路的酒駕慣犯。日前花蓮警方巡邏時,發現這輛白色轎車一看到警車就加速,立刻上前盤查。
47歲的楊姓女子酒測值高達0.66,而波麗士大人也覺得她很眼熟,因為去年7月和11月她就曾在台九線上被警方取締酒駕,而這一回又在附近路段被眼尖警方抓包,半年內累計3次酒駕,更巧的是,她每一次都是栽在長橋派出所李建安員警的手上。
喝了酒上路還辯稱開得很穩,儘管女子後來急得邊說邊哭,但三度酒駕已經不是罰錢就能了事,依法5年內第二次酒駕要罰9萬,第三次再犯,得由法官裁定是否要入監或易科罰金,面對越來越重的裁罰,只希望女子能記取教訓,別再酒駕上路了。(民視新聞吳政諺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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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蜜 只要酒駕就沒收犯罪工具,管他什麼車,你看他怕不怕,每個都說他沒醉,每次都僥倖,還要多少悲劇,政府才能重視!
2018年01月17日15:23
正 半年內意圖隨機殺人三次?
下次請直接擊斃吧~不然倒楣的不知道是誰?
2018年01月17日15:23
馮滔 一定要用鞭刑對付這種無恥畜牲,而且還要當街當衆,電視播。
2018年01月17日16:28
惠如 酒駕常客很難戒掉壞習慣,昨日台中市長新聞發稿一篇:台中市長懲治酒駕肇事者是沒收酒駕肇事車子;( ̄Д ̄)ノ哇~不是爽到肇事車主嗎!應該是酒駕一旦被抓,除了上交通法規課程外+罰金+最新的這條~沒收酒駕車主車子,才會大腦清醒些吧!對於都肇事的車子,冤氣過大,還是抓人施以鞭刑懲治比較有果效。肇事致死又肇事逃逸判死刑以安慰死者家屬與死者本人才是,一直輕判輕罰,才會抓不勝抓,老是酒駕的人還是會酒駕。要重罰才行。
生命一世,肇事一時,死亡霎時。
2018年01月17日15:05
陳慧萍 由此可見,臺灣法律認為酒駕只是一件小事
2018年01月17日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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