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無所不在,至少遠比我們能在媒體、統計數字上看見的案例要多上太多。
原因是:很多被欺負的孩子選擇隱忍,師長從不知情。有時候則是「認定問題」:孩子反應遭受身心霸凌,但情節輕重程度不一又缺乏證據,因此「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之下被當成一般糾紛處理。
其實,「霸凌」(bullying)在各國大都有明確定義,不是只有「毆打」等肢體暴力才算。我在《換日線》所寫的上一篇文章〈已向校方反映長期遭霸凌,加國男童仍在母親面前被殺害──如何杜絕一再發生的校園霸凌悲劇?〉當中,加國刑警巴拉吉(Bharaj)提到加國警方面對校園霸凌最大的問題之一是:從法律實務上來講,「霸凌」(bullying)本身不一定是犯罪,要視「霸凌的行為」是否違反法律而定。因此當事人(受害者或家長)若能收集相關證據,證實「犯罪行為」的存在,警方才能直接介入處理。
他舉例:「當霸凌達到『某種程度』時,就有機會將其定義為犯罪──不只毆打、器械攻擊等傷害罪,當霸凌者推人、言語恫嚇他人、吐口水羞辱他人⋯⋯等,就有可能構成犯罪行為。警察也可以實際提起刑事指控。」
然而,如果霸凌的案件是發生在小學階段的孩子,除非情節極為重大,否則家長就算協助孩子收集證據,基於霸凌者的年齡太小,各方(校方、警方)通常都會採用「規勸、輔導」的方式「低調處理」。
甚至,在某些時候,校方反而會責怪被霸凌者的家長「反應過度」、「無端生事」;更甚者還會出現「懲罰受害者」的狀況──這樣的個案,其實經常發生。
以下發生在加拿大的真實個案,就是一例:
私立女校霸凌爭議:「吹哨者」被逐出學校
去年底,在加拿大一間非常知名的私立女子學校,有位家長表示他就讀二年級的女兒被班上女同學霸凌(家長表示女兒被霸凌者毆打臉部,也曾被毆打至流鼻血),向校方提出抗議要求處理──結果,該校卻認為這位家長「行為不當」,並將這位疑遭長期霸凌的女兒「逐出學校」,不準她繼續在該校就讀。
這件事情,因家長控告校方、提出鉅額民事訴訟而廣為周知:根據加國新聞報導,被霸凌者的父親提出法律訴訟,並向校方求償 550 萬加幣(約新台幣 1.2 億元)。這位父親表示,提起法律訴訟的原因,是他的女兒不但長期被霸凌、多次向校方反應後均未獲處理,他在不斷向校方抗議後卻被指為「騷擾師生(疑似霸凌者)」,校方甚至為此「懲罰受害者」──直接將她的女兒開除。
至於這間知名女校的說法則是:(疑似)霸凌事件的兩方是從幼稚園至今都是「朋友」,校方在獲報霸凌事件後已嘗試將兩人在課堂、班上分開,但一到下課或放學時間,(疑似)霸凌受害者卻會主動接近(疑似)霸凌者與其朋友。至於(受害者)家長不斷在無證據下激烈控訴校方與學生,已對該校校譽與(疑似霸凌者)學生和其家長,甚至校方諸多員工造成嚴重困擾,因而「不得不作出此(退學)決定」。
這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訴訟正在持續進行中,備受許多民眾關切。但除了驚人的求償金額與戲劇性的法庭內外攻防外,我們更能從中看到,在「校園霸凌」的問題中,諸多難以明確認定的「灰色地帶」。
尤其對身為家長的人們來說,若孩子疑似遭到霸凌,最關心的除了「孩子的安全」之外,往往就是「校方有沒有秉公處理」──到底該怎麼向校方據理力爭,才不會被當成「麻煩製造者」,甚至反而讓情況越變越糟?
以下針對不同情況,以「Q&A」的形式,提出筆者對校園霸凌處理方式的建議:
問題一:校方推託不處理,該如何做?
孩子在學校被霸凌,當然令家長擔心又痛心。通常霸凌事件發生後,如果校方已約談雙方,但「霸凌者」的行為始終沒有改善,理論上,應該是「霸凌者」被學校驅逐才對。但是,如果身為家長的你遇到孩子被霸凌,校方卻反而要求你的孩子(被霸凌者)退學,真不知該作何感想?
偏偏,這樣的個案卻非特例:單是在加國,近年就有數起類似的爭議。有的是校方認定指控者沒有證據造謠生事;有的是對方(霸凌者)家長財大氣粗,對校方施加壓力;有的甚至是「反控」疑遭霸凌者妨礙學生(疑為霸凌者)名譽或破壞校譽。
若是親身遇到這類孩子在學校受霸凌卻不被重視,甚至還被校方「二度霸凌」的狀況,相信多數父母都會極為憤慨,非要討一個公道回來不可──因此在很多時候,我們看到找律師提告者有之,向媒體爆料者有之,在社群媒體上聲淚俱下地控訴等,更所在多有。
但是,在這樣家長與學校的對峙過程中,「孩子的安全」是否就能得到保障?或者情況反而因此更糟?
在此必須提醒所有家長,不管校方有多麼推託或無能、惡劣,在「努力讓真相水落石出」的同時,也請務必注意:一切還是要以孩子的身心安全為最優先。
在上一篇文章中,筆者整理了遇到霸凌時的 SOP ──視情節的輕重,家長有以下幾個選擇,可以單獨或同時進行:「告知師長」、「請同學陪伴」、「向校方高層反應」、「轉學」、「報警」。關鍵在於,一定要盡量「迅速果決地處理」。因為種種案例都顯示,「校園霸凌」與「家暴」有高度相似之處:時間拖得越長或縱容姑息,情況往往只會越變越糟。
問題二:對方(霸凌者)家長財大勢大「惹不起」,怎麼辦?
另外有一種情況,是對方(霸凌者)家長和校方關係良好、家財萬貫、甚至是政商界的「有力人士」。(受害者)家長因此自認「惹不起對方」,或認為就算提出法律訴訟,因為對方財大勢大,恐怕「告也告不贏」,只好默默隱忍。
這種狀況,在所謂的「貴族私校」中更經常出現,並非只是影劇情節而已──情節輕微的狀況是經濟狀況較好的學生結黨、嘲笑或孤立家境較不佳的同學;重則可能出現肢體攻擊的狀況,卻以「學校我家開的」、「我父母你惹不起」等言語,威逼受霸凌的孩子不得告訴校方。
面對這類惡劣的行徑,當家長「告知師長」、「請同學陪伴」後如果還是沒用,在找律師與向校方高層抗議之前,其實還有一個重要的環節──「報警」。但這一點,大多數家長都會有所顧忌,因為一來可能會讓自己甚至孩子攝入「刑事糾紛」;二方面由於霸凌者往往也只是孩子,家長會推測就算報案,結果可能也只是不了了之。
但在這裡筆者要強調的是:用「報警」處理霸凌事件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讓對方被逮補」;而是若被害者受到傷害的前提下,在警局做筆錄之後,警方才能據此聯絡「霸凌者的家長」,也會「聯絡校方」。
這樣的處理方式,其實也是用另一種方式「逼迫」校方認真處理霸凌事件,也「逼迫」霸凌者父母正視管教孩子的行為。事實上,如果收集充分證據後直接報警,效果往往也好過請律師進行訴訟等方式。
問題三:霸凌發生後,要讓孩子留在學校嗎?
另外也有很多家長會問:遇到校方處理失當,甚至如本文開頭的個案那樣已經進入「對簿公堂」的階段,還要讓孩子繼續就讀這間學校嗎?
關於此問題,沒有一定的處理方式。如很多被霸凌者的家長會認為,自己和孩子並沒有犯下任何錯誤,沒有理由離開學校;要離開,也是對方(霸凌者)離開學校才對──上述個案中的家長也是如此。但筆者認為,若家長與校方已經呈現對峙狀態,讓孩子留在同一所學校恐怕不是明智之舉。
因為學校的就學環境,最重要的是先提供孩子「身心安全」上的保障。無論誰是誰非,如果學校已經成為讓孩子在精神上與身體上都無法感到安全的地方,那麼盡快離開「危險源」,可能才是對孩子較好的選擇──否則就算最後家長的官司打贏,孩子長期待在一個不友善的校園環境,對其成長也是另一種傷害。在極端的狀況下,甚至可能出現如上篇文章中所述個案的悲劇。
所以,在此還是要呼籲,家長請千萬不要堅持讓孩子留在「對霸凌事件處置不當、導致孩子已經出現身心創傷」的名校。因為負面環境對孩子而言是危險的,離開才是上策。孩子處在被霸凌的環境、又因家長的起身對抗與校方「對峙」,此時就算該校為了避免爭議「冷處理」,孩子的壓力往往會持續增加──無論同學、家長、校方高層,都可能會讓孩子感到不自在。
問題四:霸凌事件發生在「朋友」之間,該大事化小嗎?
這是許多霸凌事件當中,格外難以處理的問題:當霸凌事件發生在平日交情好的同學、朋友之間,如因為口角衝突導致一方毆打了另一方,到底算是偶發事件?還是霸凌?面對昔日交好的同學、甚至雙方父母也熟識時,這是「孩子之間的小誤會小衝突」,「讓孩子自己解決就好」嗎?
這樣的情形,相信身為家長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經驗:例如學校通知孩子與要好的班上同學,在體育課打起架來。原因則常常是因為一方贏球、一方輸球等「小事」。
筆者認為,這樣看似「小衝突」的問題,千萬不可以草率處理:因為正如家暴一樣,無論雙方平日感情再好、衝突的導火線再小,先動手採用肢體暴力的一方,必然是「情緒控管」上出了問題;同時就算事件告一段落,若無妥善處理,「再次動手」的機率也很高。
因此,無論雙方平時交情再好,面對嚴重的肢體暴力,絕對「零容忍」:該嚴正處理就該嚴正處理。打人的學生家長,必須檢討自己是否忙於賺錢與工作,而忽略了對孩子的言教身教。受害者的家長,也要加強對孩子的關心,讓孩子知道如何該保護自己,與情緒不穩定的同學保持距離。
當然,這樣的說法或許聽起來很殘酷,但筆者在工作中處理過太多家暴事件,看過太多受害者因「在乎與對方的感情」一再隱忍退讓,最後反而遭受更嚴重的暴力、甚至釀成悲劇,因此寧可「勸離不勸合」,也要大家正視暴力會造成的傷害。
我記得台灣在今年(2020 年) 3 月,也發生了一件「國中生以美工刀誤殺另一名國中生」的悲劇。根據新聞報導顯示,被害者以及誤殺者本來也是好友,卻因口角衝突導致嚴重暴力的出現、終至發生最不幸的結局。
面對暴力絕對零容忍。請家長務必耳提面命讓自己的孩子知道:「暴力不能解決任何問題,會對人使用暴力的『朋友』,不是『朋友』。」
問題五:孩子被霸凌,要怎麼反應才不會「小題大作」?
筆者能夠體會,若家長得知寶貝孩子遭受他人霸凌時,內心一定會有的憤怒或委屈等情緒。但此時更要記住保持冷靜,尤其在面對對方(霸凌者與其家長)或校方溝通時,反而必須格外注意用詞遣字,讓證據說話就好,不要因為一時義憤,反讓討論偏離重點、或讓態勢越演越烈。
請務必記得:面對孩子遭到霸凌,最重要的事是幫孩子解決問題。
因此,首先最好能夠熟悉「霸凌的定義」,並且收集相關證據。以加國為例,根據「霸凌防治準則」,「言語霸凌」也是霸凌的一種:包含「稱呼貶低」(name calling)、諷刺(sarcasm)、揶揄(teasing)、謠言傳播(spreading rumours)、威脅(threatening),或對別人的文化、種族、宗教、性別、性取向做出負面評價(making negative references to),對方無法接受的性暗示與評論(unwanted sexual comments)等。這些行為都屬於「霸凌」。
家長如果清楚「霸凌」的定義,在與校方和對方家長溝通時即能有所本,而非只是「你的小孩罵我家小孩XX」等爭吵式的發言,反而無助於情況的釐清。
同時間,由於未成年的孩子社會經驗不夠、心智也尚在發展階段,因此格外需要家長的支持。但家長在為自己孩子據理力爭的同時,也請記得「對方同樣也是孩子」,切勿直接對「欺負我孩子的同學」採用激烈的言語批判、甚至試圖採用「以暴制暴」的激烈手段──否則非但自己的孩子情況雪上加霜,家長自己還成了更嚴重的「霸凌者」。
冷靜地點出霸凌事件、盡可能備有充分證據,向校方而非對方反應,在校方無法(或不願)妥善處理時再尋其他管道,才是處理校園霸凌事件的上策。
小結:安全的教育環境,必須由家長、孩子、校方共同合作達成
每個家長對孩子的「生活教養」與「學科教育」,往往都有不同的見解,也沒有所謂的對錯。但針對防治校園霸凌事件這件事來說,「生活教養」無疑佔據了非常重要的地位。
因此,要防治校園霸凌,最重要的還是家長從自己的言教身教做起,從孩子的生活規範方面著手,從小教育孩子「暴力絕對不是答案」──無論是對人施暴、或隱忍暴力皆然。
另外,家長對孩子的關心,與鼓勵孩子「誠實分享」的習慣亦極為重要:許多校園霸凌事件之所以越演越烈、甚至釀成悲劇,都是由於「孩子更懼怕父母」──部分嚴苛式教育的父母,聽到孩子講述在學校「被霸凌」時,反而是先責怪孩子「是不是你自己不合群」?「幹嘛得罪其他孩子」?「不好好讀書,跟那些壞孩子搞在一起做什麼」?這樣的處理方式,絕對是最糟糕的。
因為那些被霸凌的孩子身心已經飽受煎熬,如果再無法得到父母的支持,更會陷入嚴重的焦慮與抑鬱情緒當中。
最後 ,除了上述的五大常見問題Q&A外,各國政府多有更詳盡的「霸凌處理流程」建議,可供家長參考──當家長不知道如何與校方有效溝通,或校方的處理方式無法讓你滿意,也可以據此尋求專業人士的建議,好協助孩子。
.加拿大的「霸凌防治準則」。(當中亦有霸凌協助專線,身為家長一定要知道)。
.台灣的「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詳載了校方應如何處理霸凌事件的準則,據此家長也能有所本,來檢視校方是否按規定妥善處理校園暴力事件。)
在下一篇文章、也是討論「校園霸凌」系列的最後一篇。我將與《換日線》的讀者朋友們一起探討近年新興、且越來越嚴重的「人際關係霸凌」與「網路霸凌」現象。
執行編輯:邱佑寧
核稿編輯:張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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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育材 老師因為某學生不聽話,連座全班罰寫或延遲下課,導致該生被同學排擠的話,不曉得要怎麼處理?
2020年09月07日11:39
HALO 乾脆廢校,或者將霸凌者的生命結束掉,如此一來霸凌就在這個世界上被滅絕了。
2020年09月07日11:40
Bugi 這一直是長久以來的問題
是真的無解還是不願意執行?
做老師的都只能勸解或是記過懲罰
做的太過還被告處置不當
老師有老師的無奈
被霸凌者也有被霸凌的無奈
就算長大了在工作了
霸凌這個問題也一直存在
我好奇加害者為什麼都只想去加害別人?
2020年09月07日14:10
太過份了
2020年09月07日13:53
立倫 有錢人的煩惱總是樸實無華
2020年09月07日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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