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法官擔任妻子律師 被移送監察院調查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19年06月11日13:19 • 發布於 2019年06月11日13:19
司法院人審會決議把桃園地院法官何宇宸送監獄調查。(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官評鑑委員會上月認定桃園地院法官何宇宸涉不當取供,考量他已承認錯誤,且從無懲戒紀錄,無彈劾必要,移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未料人審會11日大翻盤,追加認定他擔任配偶訴訟代理人的違失,決議移送監察院調查。

司法院指出,之前內部就在調查何宇宸擔任配偶律師是否有違失一案,上月又收到法評會的決議,兩案合併評價後,部分委員認為已達送監院彈劾的地步,提案表決,最後以21比2的票數通過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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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表示,何宇宸與妻子共同購買房屋,懷疑仲介收取過多費用,提起民事告訴,何宇宸本身是當事人,依法確實可以自行提起訴訟,但問題出在他又擔任妻子的訴訟代理人,違反了「法官倫理規範」第24條「法官不得執行律師職務」規定。

據悉,擔任訴訟代理人一案會爆發,起因於法官論壇出現一篇檢舉文章,而後監察院也收到陳情,監委高涌誠介入調查認為事態嚴重,發文向司法院索取相關資料,司法院因而獲悉此事,展開調查。

同時間,何宇宸因審理一件公職人員選罷法案,涉及以羈押逼被告指證另名被告,而被司改會函送法評會調查,法評會審議後認為他混淆審檢分立,違反「無罪推定原則」、刑事訴訟法規定、辦案程序、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應付個案評鑑;不過,考量他從無懲戒紀錄、歷年職務評定結果良好、坦承錯誤,決議送人審會而不送監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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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強調,尊重法評會的結果,惟最後仍通過送監院彈劾的結果,主要還是因為加上何宇宸違規擔任妻子的訴訟代理人,兩案綜合評擬後所做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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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6
  • 小易
    說句笑容~法官耶!
    2019年06月12日00:56
  • James Shen
    無明極致!!! 知法犯法!!! 司法淪喪!!!
    2019年06月11日22:58
  • 謝元義
    中華民國的司法就是如此這般不堪,對自己人輕縱,判決書都洋洋灑灑寫一堆文言文自命清高批判人民的道德,自己人作奸犯科都有千萬理由寛恕,應速修憲法拿掉司法人員的特權,現今國之敗壞就是這學法律之人爛權出現東廠閹黨閹貨
    2019年06月11日21:36
  • 情深能什樣🐖
    台灣的法官,律師 ,嘴砲政治人物。已經是蛔蟲的類。兄弟了
    2019年06月11日18:40
  • puta que pariu
    法官真的無極限 民進黨給你撐腰嗎 這麼樣玩弄法律
    2019年06月11日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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