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已婚男子,瞞著妻子與酒店女子交往曖昧,妻子發現異常後,用丈夫手機與不知情的小三對話,頓時內容激情放閃,談及「開房間5、6次」、「人工流產、拿小孩、很爽」等曖昧字眼,姦情全都露,經提告各判處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這對林姓夫婦在2008年10月間結婚。林男因工作關係,2018年間前往酒店消費而認識張女,交往一陣子後,被林妻發現可疑,她發現丈夫與張女有曖昧對話,就用丈夫的電話打給張女,沒接通後,張女就陸續傳LINE訊息到其夫手機,她才開始用手機對話,套話查出張女曾人工流產,憤而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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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林男和張女均否認「嘿咻」,2人的辯護律師更主張,林妻假冒丈夫與張女對話,已嚴重侵害被告2人隱私,對於她們的權利影響重大,應無證據能力。
承辦法官指出,林妻雖未徵得丈夫同意而取得手機,但蒐證過程中,未對被告2人施以暴力或刑求手段,也查無虛偽造假情事,林妻目的在於蒐集配偶與他人間性交行為事證,以保全其婚姻及家庭健全,並維護己身配偶的身分法益,又無國家機關行為之參與,認定有證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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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告2人對話內容,談及「開房間5、6次」、「人工流產、拿小孩、很爽」等曖昧字眼,因此判決有罪,判處2人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Clyde【志誠】 判決是否對我方有利,對於遇到哪個法官很重要,上次有則新聞,老婆多次偷吃,老公將雙方的line對話當佐證,結果法官向該名男子說對不起,無法判決他們有罪幫不上你,所以我們上法院靠的是運氣嗎?
2020年02月20日09:43
陳淑芬 這個法官給你按個讚,判多久就不追究,但是講話的內容很清晰正確
2020年02月20日14:47
Whom 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人……
2020年02月20日13:33
郭美美 台男不ey
除了偷吃養小三家暴性侵
沒有別的專長了
2020年02月20日13:17
芸 這法官,觀念也太正確了吧
2020年02月21日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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