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newtalk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3)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黃士修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已達公民投票法第12條規定之連署人數門檻,決議依法公告該公投案成立,並予編號為第17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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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公投投票日期,依據公投法第23條規定,公投自110年起每兩年舉行一次,投票日訂於8月第4個星期六。中選會宣告成案後,預定將於110年8月28日舉行公民投票,讓人民投票決定。
依公投法規定,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1.5%以上,以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計算,連署門檻為28萬17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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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峻 投了也沒用,僅供參考而已。政府專制,人民只能無奈接受。
2019年12月13日08:52
黃建銘David 公投案如果沒有強制力,就不要白花錢
2019年12月13日09:52
Eric 何先生 沒有加上 多少天年要重啓完成,就算通過民x黨也擺爛慢慢來,100年後重啟...哎!
2019年12月13日10:10
力行 現在公投無用,天地無用,假新聞。
2019年12月13日10:37
Tang 重啟核四,綠蛆請切腹後進焚化爐
2019年12月13日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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