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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公告 一例一休23日開始實施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16年12月21日08:15 • 發布於 2016年12月21日06:19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勞基法》修正草案三讀通過,總統府今(21)日正式公告修正條文,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新規將在公布後第3日開始生效,也就是12月23日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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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今日公告《勞基法》新法,23日起實施的條文包括「一例一休」,勞工每7天要有1天例假及1天休息日,若加班要按新規給加班費,顧主若欠薪、不給加班費將提高罰緩為2萬至100萬元。另外,特休假加碼、特休假未休畢須折現等條文,以及刪除7天國定假,則是2017年元旦正式上路。

▲製圖/三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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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44
  • 惠婷👣呆呆
    明明是規定寫每七天放一天,說清楚阿,怎鬧出有的沒的 這也能亂,非要搞到紅字剩壞人上班才甘願
    2016年12月24日10:33
  • 俊全(昱綵爸)
    政府應該強制規定資方年終至少要發放幾個月! 不然有休跟沒休都沒差,有幾天又屁用嗎!一點意義都沒有,換了執政黨也是腦殘。
    2016年12月22日04:29
  • 田春雄
    給政府 官廉似清風 民心如流水
    2016年12月21日23:25
  • 田春雄
    政府依然是 雄心欲搏南澗虎 野性猶同縱壑魚 凡事還是 憑藉著直覺做事,無視百姓所需 魯莽啊 ( ̄∇ ̄)
    2016年12月21日23:24
  • 文燦(0910)
    反正怎樣都不關我的事, 保全12小時上到30天沒休假也是時薪制, 哪來的加班費、一例一休??? 講給人家笑的嗎?
    2016年12月21日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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