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0歲男子對24歲的女子花花(化名)苦苦追求,被「不喜歡年紀比自己小的男生」的理由打槍後,男子惱羞成怒找6名友人將花花強押上烏來山區毒打又性侵!還拍裸照勒索5萬元,見花花無力償還,又把她押去當鋪借款,行徑相當可惡。最後男子被逮還大言不慚說,「誰叫她拒絕我」令警方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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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陳姓男子在今年4月因為友人的介紹,認識了24歲外型姣好的花花,陳男一見鍾情,把她視為心中的「女神」並展開熱烈追求,但無論怎麼獻殷勤,花花始終無動於衷,多次打槍,理由是「不喜歡年紀比自己小的男生」陳男心有不甘,慢慢的從愛演變到恨…
到了4月中,陳男找了6名友人聯手,先假意把花花約出來,再把她強行帶去烏來山區先將其衣褲扒光、雙手反綁,接著眾人一陣拳打腳踢,其中一名李男見花花身材好,竟強行性侵並說,「以後我想做愛的時候妳都要給我!」其餘人在旁錄影,並要求花花要拿5萬元贖回不雅畫面。
事後眾人將花花帶去北市景美的當鋪借款,當陳男等人在門口抽菸時,花花像當鋪員工求救,並從後門坐計程車溜走,但行跡被陳男等人發現,雙方展開追逐,直到新北板橋長江路一帶,花花又被陳男強押上車,帶到中和烘爐地,並以高爾夫球桿、棍棒等物持續毒打,導致她全身多處擦傷、牙齒都斷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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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路過民眾目擊花花被強押上車,趕緊報案,警方循線上山救出花花,並將惡煞逮捕。7人皆坦承犯行,陳男還嗆說,「誰叫她拒絕我!」訊後眾人被依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傷害罪嫌送辦。
嵐兒 可以直接在他額頭上刺青當標記嗎?
這個社會無法無天到個可怕的地步。
2020年06月11日05:47
劉弟 對付人渣這些恐龍又要輕判了,這種只能靠打斷手腳才有達到處罰效果。
2020年06月11日05:44
阿科 應當槍斃這些惡徒
2020年06月11日05:07
真是一群人渣
2020年06月11日07:50
宗 台灣8+9常常這樣打女人跟性侵女人
鬼島日常然後就要這些女的去賣淫養他們 台灣黑道多的是如此
2020年06月11日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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