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通姦除罪?首度司法院長在憲法法庭宣示 釋憲文下午4點揭曉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5月29日04:23 • 發布於 2020年05月29日04:02
大法官為了通姦違憲審查,將首次在憲法法庭宣讀解釋文,結果29日下午4時揭曉。(記者吳政峰攝)

首次上稿 06:26更新時間 12:0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地院等法官質疑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可單獨對通姦配偶撤告」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大法官今(29)日下午4時將對此做出第791號解釋,且打破慣例,首度在憲法法庭由大法官會議主席、司法院長許宗力宣示釋憲文,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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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文過去採「書面解釋」,只公布解釋文、不做口頭宣示,必要時由秘書長在記者會上宣讀釋憲內容,身兼大法官會議主席的司法院長許宗力從未親自宣示,惟本次通姦釋憲案打破慣例,許宗力不只將宣示第791號解釋,還首度在憲法法庭內宣示,形同審判長宣示判決主文,頗有未來將朝向法庭化的意味,創下先例。

由於2002年的大法官亦審查過該兩條法令,做出第554號解釋,而今大法官再度提出審查,企圖變更前人解釋,一般認為通過違憲審查的機率很高,尤其是連刑訴法第239條的主管機關司法院都自承法條確實違憲,阻力大幅降低,應能輕騎過關。

至於刑法第239條是否會整條被宣告違憲,法界眾說紛紜,畢竟通姦罪的存廢屬於立法形成自由,且民調顯示七成民意反對廢除,反彈聲浪不小,大法官會直接宣告違憲,指導立法者該如何立法?或僅宣告處罰第三者的相姦罪違憲,維持偷吃者的通姦罪?又或宣告合憲,但提補充意見要求立法機關即刻檢討存廢,維持權力分立?都是本次釋憲應觀察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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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除了回教國家以外,世界上少數仍保有通姦罪刑責的國家,第791號將在今日下午4時宣示,不僅國內關注,連國外也在看台灣怎麼做,因此大法官決定打破過去閉門慣例,首次在憲法法庭宣示解釋文,並且同步進行網路直播,供全球同步收看。

婦團本次幾乎一面倒,直指通姦罪造成小三挨罰比例偏高,不符合平等及比例原則,有廢除的必要。法官與檢察官也多持除罪態度,不願用國家強制力干預兩人的婚姻契約關係,以刑法處罰不忠。

若通姦罪真的被宣告違憲,未來抓姦將不能再請警察陪同入室蒐證,實務上常見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不復見,沒有公權力的協助介入,也會連帶影響求償的舉證能力強度,屆時抓姦難度大增,獲得賠償的機率則相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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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3
  • Caleb Y.
    通姦罪本身的問題不大,問題是「可單獨對配偶或小三提告」的規定。 外遇者和其外遇對象是「共犯」的關係,而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任何告訴乃論之罪若要提告則須「一律對所有共犯提告」,要撤告也同樣須「一律對所有共犯撤告」,唯獨通姦罪是個例外,可以只單獨對其中一方提告或撤告,有違法平等原則的問題。
    2020年05月29日00:06
  • 信.gEr-*
    一些重要法案不去審搞東搞西,政治人物違憲犯法怎不修,怕自己被關只做對自己有利的事
    2020年05月29日00:12
  • 洪老爹
    如果通姦除罪化,那可不是小王,小三了,是大老公,小老公了,可以堂而皇之的登堂入室了。
    2020年05月29日00:18
  • 補充個小知識:侵害配偶權為民法,提出事證就容易提告成功;通姦罪為刑法,要提出性器交合證明,提告難度較高(多數情況下對配偶會撤告,原因就……大家瞭) 一般我們說的“留案底”是犯下刑法相關罪責。 希望大家討論留言前能理解差異性在哪。
    2020年05月29日00:02
  • 嵐/あらし、アラシ~💃🏻💋
    都給你們講就好。什麼爛政府。同性戀都合法了。小三明知有家庭還要當小三。那幹嘛要婚姻。台灣沒救了
    2020年05月29日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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