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申請把建國啤酒廠部分土地變更為學校用地,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昨(22日)召開會議,決議附帶條件通過,北科大跟台酒公司須合作提交未來園區營運與文資修復的方案,且校方每年須提報文資修復利用情形予各主管機關。反對割地的文資團體指出,可能將提起行政訴訟,遏止各機關濫用《都市計畫法》,肆意以重大設施為由變更土地用途。
建國啤酒廠都計變更案有條件通過 北科大與台酒須合作活化文資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以教學用地不足為由,申請把建國啤酒廠1.77公頃第三種工業區土地變更為大學用地,都委會昨日再審此案,認同由北科大承接文資修復及活化責任更具改善效益,決議附帶條件通過。
都市計畫組組長廖耀東表示,有委員認為,「如果繼續放著那個古蹟,沒有人修理維護,恐怕是比現在更糟」,所以要求北科大跟台酒公司合作,未來園區營運與文資修復須根據修復再利用計畫來提案及執行,「你想在古蹟裡去裝修一盞燈、改動一面牆,都要提到(市府)文化局文資審議的委員去討論,所以雙方一定要合作,不合作你是寸步難行。」
根據審議結果,校方每年亦須提報文資修復利用情形到各主管機關,如北市文化局、教育部、國土署都市計畫組。如北科大與台酒無法依原定期程和法令辦理,北市府可透過下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調整。
北科大將撥5億元做修繕 與台酒共建「文化資產薪傳生態系統」
北科大預計於2025年取得用地,據初步規劃,創新前瞻科技研究學院及半導體實驗無塵室會優先進駐非文資身分的貯酒大樓,預計2026年完成,亦可供未來執行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的相關專業單位進駐。
校方表示,已成立「台北科大台北啤酒工廠文資修復及再利用作業工作小組」,並稱將廣納文資保存專業學者專家及團體,與台酒公司共同建構「文化資產薪傳生態系統」。後續「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相關經費將由北科大校務基金支應,計畫分兩階段,第一階段初期文資修繕預期2030年完成,經費概估約5.32億元;第二階段再利用計畫屬永續性管理維護作業,經費每年約3276萬元。
支持建國啤酒廠都計變更案的師生校友認為,現在北科大校園也有古蹟「紅樓」及歷史建築「一大穿堂」,由校內建築系教師與相關科系師生、校外專業人士共同執行修復及再利用,維護有成。
昨日會議上,北科大補充說明,2019年底就啤酒廠生產線的活保存內容通過「修復及再利用計畫」,但因市府與台酒公司就此前的原都市計畫變更案無法達成共識,故尚未施行。
遏止各機關濫用都市計畫 文資團體不排除提行政訴訟
反對方案的台灣歷史資源經理學會副秘書長黃俊達表示,現在割地的部分主要為啤酒廠配水、配電、瓦斯加熱、冷凍機等設備,割地後生產線將直接切斷,但目前收到訊息,「學校願意讓台酒完成它的生產線重新配置。」至於修繕經費5.32億元,他認為編列費用太少,估計校方最多是把目前在古蹟裡運作中的工廠做一些適度整理。
他指出,台酒與北科大合作機制,主體必須為台酒,「因為他(台酒)才會釀造技術」,但「目前看不出實質合作方案」,故難以評論。而北市府通盤檢討的機制,因委員不會就單一個案進行詳細討論,故效率較低,可能只是提醒而已,約束力不大。
「他(北科大)做到這些事,只是滿足了法規目前對文化資產的規範罷了。」黃俊達表示會持續關注事件,不會放棄其他翻盤的可能性,或可能針對都市計畫提起行政訴訟,遏止未來各機關濫用《都市計畫法》第27條,肆意以重大設施為由變更土地用途。
民團指建國啤酒廠案程序不公義 監察院亦曾對北市府、內政部提糾正
建國啤酒廠都計變更案自提出以來爭議不斷,文資團體認為如興建新校舍高樓,會破壞整體古蹟景觀,況且文資建物群無法改建且內部生產機具需保存、周邊新建物遮蔽古蹟等,會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條。
文資團體亦指出,因為時任政委張景森及時任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介入,根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針對建國啤酒廠的土地提出變更方案,中央機關直接擬定都市計劃,替代地方政府權限,屬程序不公義,所謂「重大建設」亦無法源依據。
監察院亦曾於9月5日發出調查報告,糾正北市府及內政部關於該次變更案的意見,質疑市府置身事外,並認為建國啤酒廠應依古蹟及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計畫辦理,保存啤酒產業活化與文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