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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小額消費「洗發票」!明年起符合4條件不給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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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1年12月08日06:19 • 發布於 2021年12月08日06:19 • 新頭殼newtalk |張家寧 綜合報導
明年元旦起,以不合常規交易或付款方式消費取得大量發票而中獎者,將不予給獎。   圖:張家寧/攝(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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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民眾用大量的小額消費「洗發票」,以提高中獎機會,財政部7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自2022年1月1日起,以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且符合無正當理由、取得當期大量發票、發票金額微小、當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等4要件者,將不予給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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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發生1位高雄男子在2個月之間,走遍各家賣場,大量買進上千個的1元購物袋以及2元白包袋,就此提升發票中獎機會,單期對中8400元發票獎金,引起各界關注。

對此,財政部表示,統一發票給獎是為鼓勵消費者主動索取統一發票,以避免逃漏稅,卻有少數有心人士以迂迴取巧手法,刻意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以領取中獎獎金,為杜絕類似取巧行為,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增訂第2項及第3項,並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

而根據新增規範,以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且符合無正當理由、取得大量統一發票、統一發票金額微小、當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等要件者,不予給獎;且明年元旦起,符合前述情況者,若已領取獎,所轄主管稽徵機關具函追回其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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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也舉例,若消費者當期取得小額發票共5萬多張,每張消費金額為1至7元,當期中獎發票400多張,明顯屬於高過一般通常合理情形,如果無正當理由,中獎獎金應予追回。同時也提醒民眾,若屬於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領發票獎金者,將移送司法機關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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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
  • Chen
    兩個月的發票量才能兌一次獎號, 應該天天開獎才對吧? 我都虧大了不說, 還要限制什麼?
    2021年12月08日20:12
  • 阿杜(懷聖)
    敢課稅不敢給獎金的爛政府
    2021年12月08日17:46
  • 去抓逃漏涗 卡實在 小氣
    2021年12月08日23:47
  • 采玉🌊
    阿我就真的只需要買一個購物袋錯了嗎⋯🥺
    2021年12月08日23:29
  • Ken Tsai
    期望值1.4元搞的好像是天天開200萬一樣 捨不得可以不要給獎 人人都都省5%營業稅 物價剛好可以降 哈
    2021年12月09日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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