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佩蓁/基隆報導
2021年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發生6死溺水意外,當天午後大雨造成溪水暴漲,參加「自然體驗營」的民眾在橫跨「梳子壩」到對岸時,其中2名成人與4名學童不幸被湍急的溪水沖走身亡。一名鍾姓死者家屬認為新北市政府未善盡管理責任有過失,憤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未在梳子壩過溪處兩岸設立警告標示,有安全管理疏失,判賠4名家屬共264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害人鐘男2021年10月16日透過網路報名參加,由天大地方公司舉辦的活動,至新北市雙溪區北勢溪上游之虎豹潭步道健行及進行生態導覽;當天下午2時30分許已開始下雨,下午3時許蘇姓領隊帶領參與人員自該停車場出發,先沿北勢溪上游方向行走,右轉通過虎豹潭「梳子壩」後,再左轉繼續朝北勢溪上游行走。
同日下午4時許,已見雨勢磅礡、步道多處積水,因此蘇姓領隊與參與人員一致決定折返,卻未於討論時明確指示折返路線,因當天參與人員達28名,隊伍拖長,其中還有不少成員是兒童,為了避免成員脫隊,蘇姓領隊一邊往隊伍後方走,一邊呼籲「不要通過河床間梳子壩」,但無法明確且順利傳達每一人。
家屬認為蘇姓領隊是最熟悉路況,應該在隊伍前方導引路線,但他竟疏於注意,導致鍾姓被害人及其他5人因無人在前方導引,又未看見有任何遇暴雨時不要通過河床間梳子壩之警告標示或落水所需之救生設備,仍循去程路徑步行通過河床間梳子壩,因溪水瞬間暴漲,導致6人不幸被沖落北勢溪溺水身亡。
被害家屬主張,新北市政府開放虎豹潭梳子壩為公共使用,卻未於其周邊設置任何警告標示、廣播系統,以及落水所需之救生設備等,顯未能於事前善盡場域管理責任,亦顯有過失,憤而向市府提出國賠,求償殯葬費用、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共882萬多元。
新北市則辯稱,市府並未將虎豹潭梳子壩列於准許行走的登山步道範圍內,本來就不容許旅客通行河床間梳子壩,更不可能在事發前設立「如遇暴雨、溪水暴漲,切勿過溪」此類警告標語,否則容易使旅客陷入困惑;且被害人死亡是因蘇姓領隊的帶隊疏失及自身過失造成,與市府就虎豹潭梳子壩之設置、管理無關連性,認為市府無庸負國家賠償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市府未於梳子壩過溪處的兩旁設置警示標誌,致使被害人無法獲得如何正確選擇以趨吉避凶、理智判斷的最後一絲生機,對於梳子壩的管理自有疏失,認定市府因對梳子壩欠缺管理,與被害人死亡間有因果關係,判決市府應賠償4名被害者家屬共284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martin …………
05月26日13:28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