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人夫入監2年收到法院公文書 才知妻子早跟別人生孩子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5月05日03:50 • 發布於 05月05日03:38

高雄一名人夫2020年因案入監服刑,2年後表現良好轉到外役監服刑,妻子卻無故減少書信往來,沒多久妻子訴離,還無端生下1子,且孩子經法院判決後,確認他非生父,人夫質疑妻子出軌,氣得提告求償80萬元,法院回推受孕期,認定女方違背婚姻義務,判賠20萬元。

判決指出,人夫與妻子於2020年6月登記結婚,婚後約4個月,人夫因偽造有價證券被判刑6年10月,他不想入監逃亡被通緝,但僅逃1個月就被緝獲,同年11月就入監服刑迄今,預定2027年12月才期滿。

人夫在監期間,妻子默默守候,夫妻倆靠著書信往來維繫感情,前年人夫因表現良好,獲准至武陵外役分監,原以為外役監見面可以更頻繁,沒料夫妻倆書信往來卻減少。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沒多久,在監的人夫收到法院信件,才知道妻子向法院訴請離婚,他考量夫妻恐無法維繫感情,同意調解離婚,但兩人離婚後,他又收到否認子女之訴的書類,才知道妻子在他服刑時,無故產下1子。

否認子女之訴經法院審理後判決妻子勝訴,人夫不滿妻子在他入監時,與外人生下1子,還利用他善意解決婚姻紛爭本意,詐騙他同意離婚,氣得向妻子提告索賠80萬元。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妻子無奈,稱兩人自結婚以來,從未獲丈夫家人的認同,連公公的喪禮、祭祖儀式都不允許參加,反而她丈夫的前妻可以用配偶身分全程參與,她會寫信、會面,只是給予丈夫精神上支持,兩人婚姻早已名存實亡,不能要她賠償。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法官回推妻子受孕時間,應為2022年4月中下旬,當時人夫仍在監獄服刑,也尚未離婚,妻子卻與其他人發生性行為並懷孕生子,已侵害人夫配偶權。

法官考量兩人交往約3年多後結婚,夫妻相處不到半年人夫就入監服刑,無法履行夫妻同居義務,侵權行為是在兩人互失照顧扶持及缺乏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及幸福基礎下發生,判妻子應賠20萬元較為適當。可上訴。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監獄舍房示意圖。記者張議晨/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6
  • Chiu Chiu
    如果換老婆入監,請問男人保證能守住下半身兩三年不受誘惑?其實只要是男女分開無法交流互動,感情較無法持久。啊誰叫你要做違法的事入監
    05月05日12:19
  • 謝再福
    入監失去夫妻義務 出事很可能理虧 入監不名譽,更可能是離婚理由
    05月05日09:22
  • 誠志
    婚後務必要對婚姻和家庭忠誠、負責,絕不可有婚外情、嫖、性侵、亂倫等邪淫惡業,更不可破壞他人婚姻家庭,因犯邪淫會對我們的身心、工作、婚姻家庭、人際、運氣、財運等帶來嚴重的危害,也等同不孝,若有犯必須痛懺和永不再犯,同時勸他人戒邪淫,和助印流通戒淫善書例如《壽康保鑒》、《陰律無情》。 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為先。
    05月06日05:01
  • 彭金土
    犯人都不是好東西才會犯罪妻離子散才正常
    05月05日23:54
  • Hong
    南無地藏王菩薩摩訶薩🙏地藏菩薩本願經可以幫助你
    05月05日13:30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