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台南地區農會總幹事楊憲仁被控涉於2014年起變更員工獎金方式,把自己獎勵點數核定到最高,其他員工獎勵點數偏低,再以溢發員工獎勵金方式要求員工繳回,涉嫌中飽私囊2014年到2023年間獎勵金共1136萬9750元,台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刑法背信罪嫌起訴楊。雖然楊憲仁在偵查中已繳回犯罪全數所得,檢察官仍以他犯後態度不佳、請法官從重量刑。
台南地檢署於今年9月間指揮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偵辦此案,楊憲仁在9月20日被聲押獲准後迄今近2個月,檢方今天偵結起訴楊,並將楊移送台南地院審理、開續押庭。
檢察官查出,64歲的楊憲仁身為台南地區農會總幹事,本應依農會管理相關辦法公平核發員工獎勵金,不得因自己總幹事或主管身分有所優待。但他在發放員工獎勵金時,每年有權核給業務點數的部分,都給自己最高的210點數;核給其他員工的業務點數僅0.024點到10多點不等。
台南地區農會員工雖有100餘人,但歷年總獎勵金的13%至23%不等都歸楊憲仁領取檢方查出,楊多年來以溢發給員工獎勵金再要求員工繳回的模式,把繳回的獎勵金侵吞、中飽私囊,查得8個年度有具體證據的就有1136萬9750元。
台南地區農會因此溢發年終獎金而造成總盈餘額度減少,導致影響下一年度可提撥法定公積、公益金、農業推廣費、訓練經費及理監事等工作人員酬勞金等費用,致生損害於台南地區農會財產共1136萬9750元。
檢方更發現楊涉犯此案外,他也承認員工升遷時會送他金錢紅包,曾有員工升遷時就交付20餘萬元紅包,可見其長年把持農會,未能廉潔自持、操守不佳,敗壞職場風氣,素行難認良好。
檢方表示,雖然楊大致坦承犯行、在偵辦時全數繳回犯罪所得,但他對員工繳回動機與使用目的仍多飾詞狡辯,辯稱用於業務送禮或捐棺材做公益等;楊並憑藉總幹事身分要求員工配合繳回溢領的獎勵金,員工畏懼楊有人事、獎懲權不敢不從,他竟大言不慚說是員工自願繳回,犯後態度難認良好,請台南地院法官從重量刑,以為懲儆。
其他涉案被告、台南地區農會葉姓辦事員、農會成功辦事處楊姓主任、農會已退休前蕭姓秘書3人所涉背信罪嫌,獲南檢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