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臉書PO照吃好料!他哭窮不付扶養費 前妻氣炸提告

TVBS
更新於 2018年09月18日15:39 • 發布於 2018年09月18日15:39 • TVBS新聞
示意圖/TVBS

南部1名吳姓男子2年前和妻子協議離婚,原本答應在2名子女成年前,每月支付1萬6千元的教育費和保險費等,但去年8月起便不再支付;陳姓前妻多次催討未果,發現吳男口口聲聲說沒錢,卻常在網路上分享吃喝玩樂的照片,氣得提出告訴。案經審理,法院判處吳男敗訴,並須歸還積欠的27萬餘元扶養費。

根據判決書,吳男聲稱和陳女離婚後,都有依約定負擔扶養費,無奈養父去年3月因病造成下身癱瘓,生活無法自理,但他平時得外出工作,只好把對方送到長照中心,每月光是醫療雜費就得支出3萬元,而自己在貨運公司上班月薪僅3萬5千元,扣除生活開銷後尚有母親需要照顧,實在無力負擔扶養費。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陳女則反控,男方擔任砂石車司機,月薪至少5萬多元,最多甚至可達8萬多元,並非如他所說只有3萬多,且吳男養父在2人離婚前就有中風、失智等情況,生活早已無法自理,加上對方聲稱無力負擔,卻常在臉書PO出和友人外出聚餐、吃喝玩樂,以及逛美式大買場等照片,顯見其並未盡為人父之責。

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法官審酌,父母對子女之扶養義務在於「生活之保持」,縱然生活困難或必須犧牲與自己地位相當之生活,也不得不維持受扶子女之生活,亦不能免除扶養義務,加上吳男正值壯年,具有工作能力,其母也有餘力照顧養父,因此判處他須歸還積欠的27萬餘元,並按離婚協議內容每月支付扶養費,直到子女成年為止。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廣告(請繼續閱讀本文)
查看原始文章
留言 26
  • 林志明
    呵呵,最好貨車司機一個月才30多k,好30多k算四萬一個月,拿申報的薪資所得來看,超過的統統給前妻😒
    2018年09月19日01:45
  • 台女:人家是女森~這時候就要男養女了 這時候就沒有男女平等囉 女人真的死要錢
    2018年09月19日01:06
  • 台女不是說要男女平等?又一個女權自助餐,這時候就人家是女森唷?果真公主病,台女素質,不意外
    2018年09月19日00:50
  • 張文義
    家務事也拿出來報導,無聊。
    2018年09月19日00:28
  • ĞŤ㊣錦珍.桃園[德倫]
    女人當自強。在家網路創業一樣能養活自己與家人!時間自由,生活自在、家庭事業與健康都兼顧,自己就是老闆,更能幫助許許多多人。找個沒有業績壓力、不用推銷、不用囤貨、不用出門面對拒絕....0加盟金。完完全全在家裡工作。(有系統的正派公司+一群樂於助人的團隊合作經營者)👱👰👪 我們都是平凡又普通的人,卻能創造出不平凡事業。《網路無國界,透過互聯網得到財富,指日可待!》就看您自己是否願意、勇敢的付出行動來。等您哦~ 錦珍很希望大家都能成功!在人生的道路上,有我們一起陪伴。加油~📱💻😄💞🌅
    2018年09月19日00:11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