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民眾車停好了卻被他人惡意移車,導致無辜遭警方開單的例子。日前新北市一名謝姓女子將機車停妥車格內,人即離開現場,誰知愛車後來遭人蓄意移動,讓她莫名吃上 600 元罰單,好在謝女當時停完車後做了一件事,讓她最後免繳這筆冤枉錢,一吐怨氣。
綜合媒體報導,謝女 5 月時將機車停至中和區停車格後,準備和友人前往彰化旅遊,豈料後來愛車遭人惡意移至人行道,讓她被警方開出 600 元違規罰單,謝女憤而提出行政訴訟。法官審理時,謝女表示她當天停好車後有用手機拍照存證,並出示照片佐證,但裁罰單位主張照片雖顯示謝女機車停在車格內,卻無法證明是遭人惡意移車而違規。
對此,謝女又拿出和友人的合照及當天規劃的旅遊行程,表示自己停好車後就離開現場前往彰化,根本不可能回頭移車,法官比對警方開單時間,認為謝女所言不假,加上警方蒐證照顯示,停在謝女旁邊的機車和她當天拍下的照片不同,判定遭人移車的可能性高,因此撤銷警方開出的 600 元罰單。
陳立平 反正移車的都不會有事
2018年09月25日11:15
judy chuang(小華) 明明有照片在停車格那就已經是證據了, 誰會沒事把自己的車移出停車格外去吃罰單呢?
2018年09月25日11:22
R0CK~黃 都已出示照片為證了 開罰單位還不撤消罰單?之前不是宣導大家要拍照的嗎?幹!說一套做一套
2018年09月25日11:23
Ariel chung 車子停在機車格內,常常被亂移動,也是讓人困擾
2018年09月25日11:21
Mason 監理單位講的話根本是腦殘,那你們也沒辦法證明車子是我停的啊
2018年09月25日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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