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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注意!無號誌斑馬線未禮讓行人 可罰3600元

TVBS
更新於 2017年03月13日04:15 • 發布於 2017年03月13日02:30 • TVBS新聞
圖/TVBS

無號誌斑馬線未減速禮讓可罰3600元

開車行經斑馬線前要注意禮讓行人,至少距離3公尺,以免受罰。有民眾開車行經台北市內湖舊宗路周邊賣場的巷子,因為巷弄沒有紅綠燈號誌,很多駕駛沒等行人過馬路,就開過斑馬線,後方一台轎車停車禮讓行人,但一名女子可能覺得靠太近,拿傘敲打引擎蓋引發口角。交通大隊表示,遇到斑馬線不禮讓行人,視情節輕重,最重可以罰款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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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開車從內湖賣場離開,巷弄路口沒有紅綠燈號誌,前面的車子無視左方行人要過斑馬線,紛紛往前開,倒是這台車停下來,但黑衣服小姐突然拿傘敲引擎蓋,讓駕駛嚇一跳。

駕駛覺得,都停車禮讓通行,女子還罵人覺得很無辜,由於畫面無法看出距離行人有多近,無法判斷女子是否自己覺得差點被撞才敲車,但是台北市交通大隊指出,根據規定,路口沒有號誌也沒有人指揮,汽車距離行人穿越道,必須留一個車道的空間,距離大約是3公尺,但很多用路人似乎都不清楚這樣的規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靠近沒有號誌的斑馬線,不減速慢行可以罰600到1800元,要是有人過馬路還不停車,最重開罰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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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轉彎或是變換車道,不減速也可以罰1800元,有人通過不禮讓同樣可罰3600元,也就是說,駕駛行車紀錄器拍下的前面這幾台車,明明看見路人還不禮讓通通違規,警方也提醒駕駛,罰單事小,肉身難擋車,行人安全才是最重要。

圖/youtube陳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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