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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役一兵太衝動!不爽長官竟當眾撕毀軍證逃亡

TVBS
更新於 2019年04月25日03:24 • 發布於 2019年04月25日03:01 • TVBS新聞
示意圖/TVBS

1名在馬祖防衛指揮部服役的劉姓志願役軍人,去年9月放假後,未依規定集合時間到松山機場,第二次集合時又當場撕毀軍人證、機票,不但無法如期歸營,更被移送法辦。台北地院依《陸海空軍刑法》的「單純逃亡罪」,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判處劉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該名劉姓軍人是馬祖防衛指揮部北高守備大隊混砲連的一等兵,原應在去年9月22日下午14時30分,到松山機場的軍用櫃台報到,搭機飛往位於馬祖的營區,並準時在晚間20時銷假歸營,但他卻沒有出現,於是長官與他約定24日下午14時30分再次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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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24日劉男準時現身機場,但他卻因謝姓上尉政戰官在幫他辦理收假手續時,說話時口氣「略為嚴厲」,竟在上機前,當場撕毀軍人臨時身分證、機票,導致無法完成登機作業、最後逾假未歸。

事後憲兵指揮部調查此案,並轉往北檢起訴。法官認為,劉男身為志願役軍人,本應遵守軍人紀律,卻因政戰官的言詞略為嚴厲就撕毀軍人證,而且還因意圖脫免職役,觸犯了《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原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考量劉男犯後坦承犯行,加上年紀尚輕也沒有前科,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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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02
  • 沒了軍法約束的軍人能夠打仗嗎?很懷疑。
    2019年04月25日03:42
  • 李昱賢
    逃兵原來只要罰錢就好,垃圾政府
    2019年04月25日03:36
  • 何宇承(傳啟)
    逃兵6個月?可易科?!
    2019年04月25日03:20
  • Huan
    這人情緒管理明顯有問題。 想想,他也只能進國軍領薪水,在社會上這樣是無法立足的。
    2019年04月25日03:22
  • 85℃
    三年兵時期!你會被消失
    2019年04月25日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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