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琉球朝日電視日前的報導指出,5月11日有一名台籍旅客租車自駕途中,撞傷一名走在人行穿越道的8歲小學三年級男童,導致男童頭部受到強烈撞擊、肋骨骨折。熟悉沖繩自駕的網友指出,若駕駛人沒有買保險,依日本對於駕駛過失致人死傷的重視程度來看,當事人可能會賠得很慘,還要面對日本刑法的裁罰。
日本警方表示,11日晚間7時30分左右,有一名自稱是老師的38歲台灣籍男性,駕駛租來的車輛,行經沖繩縣恩納村恩納國道58號路段往南時,撞上一名走在人行穿越道上的8歲男童,導致男童頭部受到嚴重撞擊、肋骨骨折的重傷。
駕駛人隨即遭日本警方以過失駕駛致死傷罪現行犯逮捕,另一方面,據現場目擊者表示,事發當時,男童行走的行人穿越道是綠燈。日本警方表示,確切的肇事原因,還有待進一步的詳細調查。
據熟悉日本與沖繩自駕的臉書粉專「屋頂上的シーサー」張姓達人指出,日本對於不遵守交通法規的相關規定非常嚴格,以當事人涉及的過失駕駛致死傷罪來說,除了要賠付受害者相關的醫藥費與精神賠償外,還要面臨日本刑法的制裁,最高可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及100萬日圓以下的罰金。
張姓達人表示,如果這起車禍不涉及人身事故,也就是沒有人因為這起事故死傷,那麼,租車時的保險大多可以賠付。比較擔心的是,當事人其實不是租車的那個人,可能是別人租車、他開車。若是這種情況,其租車時所買的保險,保險公司將會以與指定駕駛人不符的原因,拒絕賠付保險金。換言之,肇事人除要全權負責外,租車公司也可以向肇事人要求賠償。
另一方面,若男童橫越馬路當時是綠燈無誤的話,則駕駛人的罪名可能變成「無視交通信號致傷罪」,那麼就可能會用「危險駕駛致傷罪」起訴,刑責變成15年以下有期徒刑。
張姓達人指出,近年沖繩有不少交通事故,與外國人不熟悉日本的交通狀況與交通規則有關,他呼籲國人赴日自駕時,千萬別把在台灣開車的壞習慣帶到國外去,目前日方已經有民眾喊出拒絕外國人在日駕車的呼聲,若讓日方重新檢討承認台灣駕照的得失,相信不會是國人願意見到的。
陳安可 金熬金熬出國撇車,丟冠軍拿墓牌,坐監賠錢脫褲懶,光榮回去家!
2019年05月15日02:46
龍大少 活該!誰讓你把在台灣遠遠看到開始變換成黃燈了還踩油門加速衝過路口的「錯誤觀念」拿到國外去開車的?
2019年05月14日13:36
舒涵 就讓這個駕駛陪死-再日本還敢不遵守規則-當台灣的爛法律嗎
2019年05月14日08:48
阿嬌💕 日本駕照不好考 3年5年還拿不到我跟你講 開車還要守規矩不像你們這一些人真的像開碰碰車一樣好心點 他事情大條了
2019年05月14日06:38
☆ Тэнгэр элч ☆ 在台灣。
酒駕沒事,關一下就出來了繼續喝。
殺人沒事,關一下就假釋了繼續殺。
詐騙沒事,關一下就交保了繼續騙。
台灣果然是壞人的天堂。好混亂,好好玩。
連台女都是世界上最好搞的國家之一。
外國人表示 :yes!easy🗯
2019年05月14日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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