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闕姓男子2014年7月的某個傍晚,在車上昏睡。路人擔心不測報警處理,2名員警到場後,拍窗呼叫闕男不醒後,決定破窗、熄火,此時闕男突然醒來,猛踩油門衝撞員警機車,上身在車內的員警也差點被捲走而受傷。闕男一審遭判刑1年10月與4月得易科罰金,二審改判無罪。檢方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無罪判決有疑義,撤銷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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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4年7月24日,下午6點20分許,民眾發現新北市三重區大馬路旁的某部自小客車,車輛並未熄火、車內有人睡覺。民眾報警,黃姓、陳姓2名員警騎乘警用機車到場後,將機車停放在自小客車前,並拍窗呼叫車內駕駛,但駕駛沒有醒來。員警認為駕駛的右腳仍放在油門上,擔心車輛會對大眾造成影響,決定破窗、將車輛熄火。
員警呼叫消防隊前來破窗後,黃姓員警開車門,並將駕駛的右腳移開油門踏板。但這時駕駛突然醒來,不顧員警上半身仍在車內,猛踩油門,撞倒前方的2部警用機車,加速逃逸。過程中,還撞倒一名路人,路人手腳多處擦傷。警方追趕不上,根據車籍資料,找上車主闕姓男子,經過指認後,檢方決定依照肇事逃逸、妨害公務、過失傷害等多項罪名,對闕男提起公訴。
闕男一審遭判刑1年10月、另外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上訴二審後,高院審理時,闕男否認犯罪,主張當時將車輛借給朋友,朋友再轉借給另名闕姓友人「阿偉」,應該是阿偉犯案。高院也傳喚多名證人,認定確實無法證明就是車主闕男在車上睡覺、衝撞員警,二審因此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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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本案頗有疑義,有重新釐清必要,因此22日撤銷二審無罪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顏上傑 所以還沒找到阿偉就送法院?
2019年07月22日07:43
劉敏玲 啥?
2019年07月22日07:13
愛亞/馬利亞 這個時期警察應該還不敢用槍,看法官的判決就知道有多昏庸了!
2019年07月22日06:44
江奕慶 法律保護壞人、有錢人,法律保護不了警察
殺人罪判刑到後面變無罪什麼的
人權不能大於等於法律,否則"鬼島"會一直存在
2019年07月22日06:07
胡天恩的老婆陳韻如 直接開槍(打輪胎),或輪胎上地鎖!就減少逃逸機會!
2019年07月22日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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