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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賣家漏報4千萬營收!國稅局連補帶罰追回4百萬元

經濟日報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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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群媒體的快速發展,許多網路賣家透過直播銷售商品,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購物體驗,不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發現,有賣家漏報銷售額超過4千萬元,最終不僅要補徵營業稅200萬元,還要另外裁罰200萬元。

北區國稅局表示,有部分賣家在交易過程中未依法開立統一發票,涉嫌逃漏稅款,為維護租稅公平,稅務機關將持續利用智慧選案系統,分析金流、物流及相關資料,鎖定申報異常的賣家進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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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指出,曾透過智慧選案系統查核一家公司,發現其申報銷售額與供應鏈成本明顯不符,經調查,該公司透過多個社群平台直播帶貨,但部分銷售未依法開立統一發票,造成漏報銷售額超過4千萬元。

最終,該公司除了被補徵營業稅超過200萬元,還因違反稅法被裁罰超過200萬元。

國稅局呼籲,網路賣家在銷售商品或服務時,應確實開立統一發票並繳納營業稅。如果已發現漏開發票情況,在未被檢舉或稅務單位查核前,應主動補報補繳,並加計利息,可依規定免除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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